新業態勞動者超時工作問題突出:超12小時是常態,經常一週無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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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報8月20日報道,今年38歲的鄭樂(化名)在北京開網約車,是某平台的專職網約車司機,已經有5年的從業經歷。他最初選擇開網約車的想法很簡單,“覺得時間自由,賺的還挺多”。
然而,當他真正進入這個行業後發現自己錯了。“現在基本上每天早上8點半出車,晚上12點左右才能回家休息,只要一睜開眼就在工作。”
近年來,隨着平台經濟迅速發展,像鄭樂這樣依託互聯網平台就業的勞動者數量大幅增加。公開數據顯示,截至今年3月份,我國依託互聯網平台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約7800萬人。
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權益保障問題一直為社會所關注。近日,《法治日報》記者走訪20多位新業態勞動者發現,所有受訪者每日工作時間均超過12小時且是常態,有的受訪者為了工作經常一週無休。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接受採訪的專家認為,新業態勞動者超時工作,既違反勞動法律法規,也使自身的休息權受到侵害,還破壞了工作和生活的平衡關係,亟須通過完善法律制度來改變這一局面。
主播連續工作14個小時**,半夜累癱直播間椅子上**
“介紹完最後一款商品、關掉直播後,時間已經過了零點,我累癱在了椅子上。”王路(化名)向記者回憶起自己的直播經歷。
當時,王路已經連續工作了近14個小時。攝像師開始收拾設備,老闆從旁邊走上來,拍了拍他的肩膀,揚聲對大家説:“今天辛苦了,大家可以多休息一會兒,中午11點再來公司吧。”
今年25歲的王路,2019年9月進入一家電商公司工作,成為一名電商主播。公司跟他簽約時明確要求,每週要確保3至4天的直播,直播時間從晚上6點到晚上12點。
但這並非王路的所有工作時間。事實上,在有直播的日子裏,王路需要上午10點左右到公司,然後準備選品、走過場、背台詞。“專職主播一般每天都得直播6個小時,有的主播是一次性直播完,有的主播是分兩次直播完。我選擇後者,每次直播3個小時。”
在沒有直播的日子,他也不得空閒,而是要轉做運營或客服之類的工作,“基本上一週只能休息一天”。
“如果臨近‘雙11’‘6·18’等大型購物節,主播可能一個月只能休息一天,甚至一個月都沒有休息日。因為電商主播競爭非常激烈,你不直播‘人氣’等數據立馬就會受影響。”王路説。
為了更好的發展,今年2月,王路從電商平台離職,與一家網紅經紀公司簽約,開始做自媒體運營——用他的話講,就是從一個“坑”跳到了另一個“坑”。
自媒體行業競爭也異常激烈。王路接手了一個生活科普類短視頻賬號,他既要負責寫拍攝短視頻的腳本,又要負責協調拍攝細節,等視頻上架後還要負責推廣和與粉絲互動。
在王路運營期間,賬號漲粉近40萬人,粉絲互動量最多的一條短視頻,點贊數達到32萬人次。這時,網紅經紀公司又要求王路轉型電商直播帶貨。
“在每天8小時直播之外,我還要考慮給自媒體拍視頻的工作,每天過得都很痛苦。”王路説。
今年6月,王路從網紅經紀公司離職,隻身前往杭州某互聯網公司工作。
説起離職的原因,王路稱,一方面,是工作壓力太大,直播工作要求主播在鏡頭面前保持一個亢奮的狀態,每天要維持6至8個小時,對身體來講是一個挺重的負擔;另一方面,這種長時間工作影響了正常生活,使他沒有時間參加社交活動。
每單0.3元月收入3000元**,快遞員沒時間陪伴家人**
像這樣長時間、高強度工作的新業態從業人員,不止王路一人。
今年44歲的孫先生在山西運城從事快遞工作已經5年多了。接受採訪的當天是個週日,他仍然早上8點起牀,然後趕到站點,投入到忙碌的工作中。
“上午9點左右上班,幾乎一整天都馬不停蹄,到晚上10點左右才下班回家,一年到頭也休息不了幾天。”孫先生説,“幹快遞這行的,基本上都是這個作息時間。”
為什麼每天工作這麼長時間?
“一方面,是因為公司有派件數量的考核要求;另一方面,派件一旦超時,有人投訴的話,要賠不少錢。”孫先生説,他最怕聽到“投訴”二字,“投訴一單,一天白乾”。
因為孫先生所在地以水果、麻花等特產聞名,加之近年來越來越多農户開始做電商,幫忙郵寄成箱的特產,就成了孫先生工作的一個重要內容。
成箱的特產重量不輕,而頻繁的彎腰搬箱裝車動作,也讓他患上了腰椎間盤突出、頸椎病等“職業病”。儘管醫生叮囑他要儘快治療,但在孫先生看來,他的工作並不允許他去治病——目前站點就他一個人。
每天絕大多數時間都在工作上,無法陪伴家人,讓孫先生感到無奈:“老婆孩子都抱怨過,家裏有事趕不回去,連朋友之間一起吃個飯也抽不出時間。”
不幹這份工作行不行呢?
孫先生説,他所在的快遞公司沒有提供社會保險,他所有的收入就是靠每一單0.3元積累而成的,目前每月收入在3000元左右。而隨着年紀越來越大,別的工作他也幹不了。
小李今年28歲,4個月前在天津註冊成為某外賣平台的騎手。
在他看來,自己幾乎把醒着的時間都用來送外賣了:系統派單、去店裏取餐、按時送到顧客手中。成為外賣員後,他給自己每天安排的工作時間是上午9點半到晚上12點,中午和下午各休息半個小時。
“因為工作量和收入直接掛鈎:每完成一個訂單可以獲得8元,要確保每天接40單至50單,收入才過得去。而且一般晚上10點以後跑外賣的騎手少了,夜宵訂單又多,競爭沒白天那麼激烈。”小李説。
工作中,小李最怕遇到顧客不接電話的情況。有一次,他遇到一個出餐很慢的店家,同時還被平台派了其他單子,好不容易拿到餐,到了地點又聯繫不上顧客,看着時間一分一秒流逝,他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
最後,兩個單子因超時被扣20元。“當時真的很想哭。”小李説。
作為一名專職網約車司機,鄭樂最多的一天接到過50單,按照平台規定,每一單平台抽成20%。鄭樂平均每個月掙兩萬元左右,扣掉租車等費用後到手1萬元多一點。他家裏有兩個孩子,一個剛上小學,一個去年才出生。
據鄭樂介紹,他認識不少同行,大家交流後發現每個人的日程都很相似:每天早上8點準備接單,因為這段時間是上班高峯期,單量多;之後一直保持接單跑車的節奏,直到晚上七八點趕下班晚高峯。之後,有人會選擇結束一天的工作,但更多的人為了多賺錢,會繼續工作兩三個小時。“沒辦法,要想掙到錢,就只能花更多時間跑更多的單。”
工作和休息界限不清晰**,創新制度平衡工作休息**
《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明確: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中國勞動關係學院法學院院長沈建峯告訴記者,新業態從業人員超時工作是一種普遍現象。而工作時間過長會導致勞動者過勞,長期過勞則會帶來身體上的損害,“超長時間工作容易導致勞動者淪為一個工作的機器”。
“超時工作影響了從業人員的休息權,破壞了工作和生活的平衡關係。傳統就業的工時制度是平衡生活與工作的基準和保障,新就業形態不應放棄這一制度目標。”中央財經大學副教授李海明説。
在沈建峯看來,新業態從業人員超時限工作有其產業發展方面的原因,也有制度和技術方面的原因。他解釋説,新業態從業人員多通過平台等進行工作,在線時間比較靈活,其工作時間計算很難通過既有的按時上下班的工時計算規則來完成,需要進行專門的制度設計。另外,工時計算還涉及工資標準問題,這會進一步增加制度設計的難度。
“新業態和傳統的工廠就業在工作地點和過程控制上有明顯的不同,新業態從業人員的工作和休息的界限是不清晰的。”李海明説,二者之間時間界限不清晰,等待接單的時間就屬於工作和休息的中間狀態;空間界限不清晰,工作地點是開放的。新業態從業人員的超時限工作尚需要新制度來規範,而不宜簡單照搬傳統工時制度。
“從長遠來看,規範平台算法和勞動定額管理規則是解決超時工作的必要方向。另外,產業內部形成共同的底線性競爭規則也是必要的。”沈建峯説,應儘快建立對平台算法、勞動定額等進行合理性控制的制度,可以採取國家勞動基準的模式、算法和道德委員會審查的模式或者類似集體協商的模式,或對此進行組合適用。
李海明建議,從規範平台、落實平台責任的角度限制超時工作和保障休息權利。例如,從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角度,禁止平台之間的低價競爭、限制平台以排擠對手為目的的不可持續的補貼;從工會法的角度,發展行業工會和地區工會,為新業態從業人員的休息福祉提供社會化的服務機制;從勞動法的角度,應該將平台的控制和企業規章制度納入勞動法的審視範圍,從而實現對新業態勞動者的非歧視性保護。
“設定工時標準,禁止惡性競爭,提升單位時間內的勞動收入,這是實現工作和休息平衡,保障新業態從業人員休息權的關鍵。”李海明説,政府和工會應該為新業態從業人員的中間休息提供公共設施和便利;平台和企業應該為新業態從業人員的工作過程進行人性化設計,而不得以精算為基礎進行超限施壓。
“亟須以法律的形式保障新業態從業人員的休息權益和身體健康,應該逐漸向傳統的勞動保障制度看齊,逐漸落實新業態從業人員的體檢制度、培訓制度、休息休假制度以及報酬基準制度。”李海明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