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政府再訴臉書壟斷,稱其“不能收購就埋葬”競爭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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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路透社報道,近日,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重新提交了針對Facebook的反壟斷訴訟,對這家社交媒體公司打壓或收購競爭對手的指控補充了更多細節,並再次要求法官強制這個社交巨頭出售旗下的Instagram和WhatsApp。

最新版的起訴書稱:“儘管Facebook曾引起用户的嚴重不滿,但該公司還是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獲得了鉅額利潤,這表明Facebook擁有壟斷的力量,在個人社交網絡領域的任何競爭對手都無法克服進入壁壘,挑戰其統治地位。”
新起訴書有80頁,比上一版長很多,其中還包括一些新增數據,以支持聯邦貿易委員會的論點:Facebook是一家壟斷企業。在起訴書的擴展部分,聯邦貿易委員會認定,自2012年以來,Facebook在美國個人社交市場上佔據主導地位,月活躍用户總數佔比超過65%。
聯邦貿易委員會根據3比2的投票結果,提起了修改後的訴訟,並拒絕了Facebook要求聯邦貿易會員會新任主席莉娜·可汗迴避的請求。可汗參與了此次投訴的提交。
聯邦貿易委員會還再次要求法院責令Facebook出售旗下兩款社交app,即2012年以10億美元收購的Instagram 和2014年以190億美元收購的WhatsApp。
聯邦貿易委員會在其官網發佈的關於此次訴訟的內容標題中,指責Facebook非法地進行“不能收購就埋葬”的計劃,試圖打壓競爭。
Facebook則表示將繼續把這場官司打下去。
“不幸的是,儘管法院駁回了聯邦貿易委員會的訴訟,認為他們的論斷缺乏依據,但聯邦貿易委員會還是執意繼續進行這一毫無價值的訴訟。” Facebook公司發言人表示,“我們收購 Instagram和 WhatsApp的交易在多年前就得到了審查和批准,而我們的平台政策也是合法的。”

與Twitter性質不同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對Facebook高調提起的訴訟,是該機構數十年來對一家科技公司發起的最重大挑戰之一。美國聯邦政府目前正有意解決科技巨頭市場影響力過大的問題,因此這一訴訟受到了密切的關注。
為了突顯Facebook在個人社交網絡領域中的統治地位,聯邦貿易委員會的訴訟將Facebook與短視頻應用TikTok以及Twitter 、Reddit和Pinterest等網站區分開來,稱後一類公司並不專注於朋友和家人間的聯絡。
起訴書中出現這些修改的背景是:今年6月份,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的詹姆斯·博斯伯格法官表示,聯邦貿易委員會去年12月提交的原始申訴未能提供證據證明Facebook在社交網絡市場擁有壟斷性的力量。
起訴書稱,從2007年開始,Facebook邀請眾多應用程序進入其平台,以增加其吸引力。後來,由於意識到有些應用程序可能會發展成為競爭對手,Facebook在2013年改變了這一政策,不再接納任何可能成為其競爭對手的應用程序。然而,到了2018年,Facebook受到來自歐洲的壓力,再一次改變了做法。
起訴書中説:“為了應對預期中的公眾審查,Facebook暫停了那些限制競爭的平台政策,一旦審查結束,Facebook可能會重新制定此類政策。”
“一版更好的起訴書”
邁阿密大學法學院教授約翰·紐曼表示,新版起訴書清晰地回應了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博斯伯格法官對第一版起訴書的顧慮,“第一版起訴書裏並沒有什麼重磅炸彈。”
另一位反壟斷專家則認為,法院很難下令要求Facebook出售旗下Instagram或WhatsApp,因為它們在很多年前就被Facebook收購了。
“這是一版更好的起訴書,因為它更具體地説明了Facebook在社交網絡領域的統治地位。”布魯姆戰略諮詢公司總裁塞思·布魯姆補充説。
美國參議員、參議院司法委員會反壟斷專項小組主席艾米·克洛布查爾説,她很高興看到聯邦貿易委員會要求Facebook為“長期以來的限制競爭行為”負責。
消費者權益組織“公共公民”律師亞歷克斯·哈曼在提到聯邦貿易委員會新任主席莉娜·可汗時説,重新提起訴訟這一行為“向Facebook和其他壟斷企業傳達了一個信息,即這個城市出現了新的治安官,壟斷的派對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