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號事故事實資料報告:工地管理存在漏洞,甚至任用非法外籍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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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台媒“中央社”8月23日消息,台當局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當天公佈4月台鐵太魯閣號重大事故的事實資料報告,對列車發出到事故發生的經過進行了詳細説明。

圖自台媒“中央社”
今年4月2日上午約9時28分,台鐵第408次太魯閣自強號列車在出和仁隧道231米,距清水隧道北口前39米時,與一輛由施工便道旁邊坡滑落至軌道上的大貨車相撞,造成列車8節車廂全部出軌,49人罹難、逾200人受傷。
運安會報告顯示,當天9時28分27秒,列車從和仁隧道出來,時速126公里。列車駕駛員發現了墜落在軌道上的貨車,雖然進行了減速、剎車、鳴笛等操作,但從出口到發生事故只有7秒時間,列車仍以時速123公里撞上貨車。運安會表示,因和仁隧道口是個彎道,且剛從隧道口出來,駕駛的視覺需調適,真正能反應的時間要再進一步分析。
根據運安會的報告,事故當天是清明連假首日,各工程應停止施工,但事故工地承包商違反規定,運送廢輪胎到工地存放。由於貨車電量過低,操作人員在施工便道轉彎處熄火,試圖用挖掘機為貨車接電,在拖拽過程中,貨車翻滾墜落邊坡,導致事故發生。
運安會還點出台鐵在工地安全管理、工程監督、緊急通報機制、施工人員安全教育等方面存在漏洞。其中包括:工地門禁和進出時間管理未落實;施工人員沒有工作證,甚至任用非法外籍勞工;施工申請未事先通報;操作挖掘機的工地主任和外籍勞工都沒有挖掘機證照;工地沒有設置護欄;工地現場未明列台鐵鄰近車站及綜合調度所24小時緊急電話等。
運安會稱,該報告主要是根據列車上的紀錄器、訪談等資料呈現的事實,預計明年4月完成調查報告,就事實資料進行分析事故風險管控機制與組織性安全議題,並主要針對台鐵的安全文化提出改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