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確定核污水近海排放方案,理由:利於擴散
鞠峰阿富汗首都是喀布尔
【文/觀察者網 鞠峯】
據日本發行量最大的《讀賣新聞》8月24日報道,日本政府和東京電力公司(簡稱東電)確定了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污染水的排放方案:將排放至距離核電站約1公里外的近海。處理方案追求“排放後的稀釋效果”。東電將在今天(25日)晚些時候對方案作出説明。

《讀賣》報道截圖
東電將新建海底隧道,用於排放核污水。東電會在近期將排放方案、必要設備的設計草案等材料提交給日本原子能管制委員會,由後者判斷方案的妥當性。
日本政府和東電今年4月確定了於2023年春開始核污水排海的方針,並對兩個方案進行了討論,一個是“近海排放”,另一個是“沿岸(直接)排放”。日本政府和東電給出的判斷是,“近海排放”的方案**“能夠促進排放時的擴散”**(放出時の拡散が促進できる),也就是排出的核污水更容易順着洋流,在海里擴散。另外,東電判斷,近海1公里的地點沒有劃定捕魚權的地點,受到漁業人士的抵制也會比較少。
另據《日本經濟新聞》補充,東電在商討兩個方案哪個比較好時,有看法稱近海排放的話污水會“順着洋流更快地被稀釋”,另外有意見説“福島的酒店等行業從業者稱,排放地點如果在人看不到的近海的話,造成的名譽損害也將比較小”。

新聞視頻截圖
報道稱,由於開鑿海底隧道需要穩定的地下岩層,東電將在下個月對海地進行磁力勘探,之後實施鑽探調查,然後在今年內開始必要的施工。海地隧道預計將在2023年春季建成。
據稱,日本其他的核電站的核廢水也使用近海排放的方法,例如青森縣的核燃料再處理工廠、石川縣的北陸電力志賀核電站。
《日經》報道説,雖然“近海排放”的方案有“有利於擴散”和“解決名譽損害”這兩個目的,但是仍然不能消除福島地方上的不信任感。
2011年日本3.11大地震造成的福島核事故,是迄今全球發生的最嚴重核事故之一,其污染水來自於流經熔融損毀反應堆堆芯的冷卻水、地下水和雨水等,含有大量核裂變產生的放射性核素。東電的ALPS處理方案雖然能過濾大多數放射性物質,但難以過濾氚元素,另外還有碳-14等多種放射性核素沒有完全清除。日本政府和東電宣稱的“稀釋後排放”,本質上並沒有減少要排放至海洋的放射性核素的總量。
確實如日本政府所説,經過處理的核廢水排放入海是許多國家都採用的方案,但國際上還沒有福島這種核污水排放的先例。還有,日本政府的“護短”行為以及東京電力的信用也經不住拷問。東電歷史上的瞞報、漏報、掩蓋真相的問題劣跡斑斑,今年3月以來,福島核電站被曝光的核廢棄物容器泄漏事件就已達三次。
中國常駐聯合國副代表耿爽大使6月在聯合國駁斥日方福島核污染水問題時表示,福島核電站事故核污染水處置問題不只是日本國內問題,有關做法將對國際公共健康安全和周邊國家人民切身利益產生嚴重影響。中方強烈敦促日方撤銷錯誤決定,在同包括周邊鄰國在內的各利益攸關方及有關國際機構協商並達成共識前,不得擅自啓動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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