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不符合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條件,鄭松泰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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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者網訊)8月26日,香港特區政府發佈新聞公告,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就鄭松泰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一事發言。
梁君彥説,較早前他收到政務司司長的來信,表示負責確認選舉委員會(選委會)選舉候選人資格的資格審查委員會,裁定第六屆立法會議員鄭松泰,就成為選委會當然委員的登記無效。就此,梁君彥表示,由於鄭松泰被依法認定不符合擁護《基本法》、不符合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根據去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有關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鄭松泰已於26日起,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
據大公文匯網報道,2016年,鄭松泰在立法會內倒插國旗和區旗,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將其驅離會場。次年被控“侮辱國旗罪”及“侮辱區旗罪”後,鄭松泰就此事公開道歉。2020年立法會“泛民”集體辭職風波,鄭松泰未有跟隨,而是留在立法會內。

2016年10月,鄭松泰在立法會倒插國旗及區旗,被控侮辱國旗及侮辱區旗兩罪,圖自港媒
當日下午,香港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就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的審查結果會見媒體時,也提及鄭松泰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一事。
據李家超介紹,資審會在審查鄭松泰的登記時,要求他就指明的事情提供資料和解釋,在收到他的回覆後,資審會就鄭松泰是否符合“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這個法定要求和條件,尋求“國安委”(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意見,在收到“國安委”就他不符合“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的審查意見書後,資審會裁定他的登記無效。
按照2020年11月1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以及《立法會條例》第15(1)(g)條的規定,鄭松泰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席。同時,由於不符合“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鄭松泰也喪失五年的參選資格。
李家超表示,資審會負責資格審查,是落實“愛國者治港”的重要制度保障,他們不會容許假扮擁護《基本法》、假扮效忠香港特區的人進入特區的管治體制。資審會審查時,參考法例內負面清單所列出的行為,包括宣揚和支持“港獨”、自決、制憲、侮辱國旗、國徽、拒絕承認香港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地位等;考慮有關人士過往的言行、寫的書籍和文章;他被要求後所提交的額外資料和解釋,以及資審會所掌握的資料,作綜合考慮和決定。
李家超指出,資審會的成立是優化過往由選舉主任作資格審查工作的制度,將審查工作由個別公務員負責,提升到一個由多人組成、成員有司局長高級官員的委員會負責,再加入獨立人士,以彰顯公正性,避免以往選舉主任承受政治壓力、被“起底”的不當攻擊。
李家超強調,審查並非搞“清一色”,參選人可以反對香港特區政府,但不能夠做損害國家和香港利益的事,包括負面清單的行為等。擁護《基本法》是在意圖上和言行上,真心地和真誠地遵守、支持、擁護、維護和信奉。資審會不會讓假扮擁護《基本法》,偽裝效忠特區的人進入管治體制。“只用花言巧語或其他方法去嘗試和假扮,是不會得逞的。資格審查委員會亦不容許任何人士利用資格審查的機制去嘗試漂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