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禁設重點班、小學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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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今天(8月30日)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秋季學期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情況。為切實降低學生考試壓力,教育部印發了《關於加強義務教育學校考試管理的通知》,提出了準確把握考試功能、大幅壓減考試次數、規範考試命題管理、合理運用考試結果、完善學習過程評價、加強學業質量監測、完善管理監督機制。
小學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考試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表示,《通知》明確小學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考試,其他年級由學校每學期進行一次期末考試。初中年級從不同學科實際出發,可適當安排一次期中考試。要合理控制考試難度,嚴禁超課標超教學進度命題。要合理運用考試結果,學校期中期末考試實行等級評價。要處理好考試、作業、日常評價、質量監測等方面的關係,注重學生的綜合素質、學習習慣與學習表現、學習能力與創新精神等方面的綜合評價。各地各校要認真按照這個《通知》的要求,切實規範考試管理工作。
學校和班級不得組織週考、月考、單元考試等其他各類考試,也不得以測試、測驗、限時練習、學情調研等各種名義變相組織考試。
呂玉剛表示,為貫徹中央“雙減”文件要求,為切實降低學生考試壓力,《通知》強調義務教育階段的考試主要發揮診斷學情教情、改進加強教學、評價教學質量等方面的功能,除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外,其他考試不具備甄別遴選選拔的功能。
初中畢業年級為適應學生畢業和升學需要,可在下學期正常完成課程教學任務後,在總複習階段組織1—2次模擬考試,堅決禁止搶趕教學進度、提前結課備考。
不得以任何名義設置重點班,不得按考試結果給學生分班排座
會上透露,新學期開學後,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執行均衡編班的法律規定,不得以任何名義設置重點班,切實做到均衡配置師資。嚴格執行教學計劃,不得隨意增減課時、改變難度、調整進度,不得利用課後服務時間講新課。
今年秋季學期是中小學全面落實“雙減”有關部署要求的第一個學期,要嚴明教育教學工作紀律,嚴格執行考試管理規定,不得違規組織考試,考試結果不排名、不公佈並以適當方式告知家長和學生,不得按考試結果給學生調整分班、排座位、“貼標籤”。
嚴格落實教育教學工作紀律
呂玉剛強調,落實學校承擔的“雙減”工作任務,必須強化教學管理工作,嚴格落實教育教學工作紀律。新學期,義務教育學校要:
嚴格執行均衡編班的法律規定,不得以任何名義設置重點班,切實做到均衡配置師資。
嚴格執行教學計劃,不得隨意增減課時、改變難度、調整進度,不得利用課後服務時間講新課。
嚴格執行作業管理規定,嚴禁給家長佈置或變相佈置作業,嚴禁要求家長檢查、批改作業,杜絕重複性、懲罰性作業,不得要求學生自批自改作業。
嚴格執行考試管理規定,不得違規組織考試。教師要運用考試結果精準分析學情教情,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幫扶輔導,科學研判教學工作的重點難點,切實改進課堂教學,不斷提高課堂教學效果。學校要加強對考試結果的整體分析,對教學質量作出科學判斷,針對性地加強教師教學指導和培訓。
切實減輕過重作業負擔
呂玉剛表示,減輕義務教育學生過重作業負擔,是“雙減”的主要任務之一。教育部根據中央部署,已就加強作業管理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各地各校務必高度重視,從把握功能、嚴控總量、提高質量、強化管理等方面抓好落實,堅決把過重作業負擔壓減下來。
要強化學校作業管理主體責任,落實校長負責制。教育行政部門對義務教育學校要逐一檢查,重點檢查學校是否制訂了完善的作業管理辦法,是否建立了作業總量調控和質量定期評價制度,是否做到了絕大多數學生能夠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作業,是否建立了對學習有困難學生的幫扶、答疑、指導的制度。
可統籌安排教師實行“彈性上下班”
呂玉剛強調,新學期要實現課後服務校校全覆蓋、保障時間“5+2”(即學校每週5天都要開展課後服務,每天至少開展2課時)。可統籌安排教師實行“彈性上下班”,對參加課後服務的教師給予相應補助。
課後服務可以聘任退休教師、具備資質的社會專業人員或志願者參與,並充分利用好少年宮、青少年活動中心等社會資源。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義務教育學校考試管理的通知
教基廳函(2021)3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教育評價改革和“雙減”工作部署要求,嚴格規範學校教育教學行為,切實降低學生考試壓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現就加強義務教育學校考試管理通知如下。
一、準確把握考試功能
必要的考試是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環節。義務教育學校考試面對的是未成年學生,主要發揮診斷學情教情、改進加強教學、評價教學質量等方面功能,除初中畢業生升高中考試(學業水平考試)外,其他考試不具有甄別、選拔功能。目前,部分地方和義務教育學校存在考試次數偏多、難度較大、質量不高、結果使用不當等突出問題,違背素質教育導向,造成學生負擔過重、應考壓力過大,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必須予以糾正。各地各校要準確把握義務教育學校考試功能特點,認真落實《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統籌處理好考試、作業、日常評價、質量監測等方面關係,完善義務教育評價體系,科學合理安排考試,引導深化課程教學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二、大幅壓減考試次數
小學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考試,義務教育其他年級由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考試,初中年級從不同學科的實際出發,可適當安排一次期中考試。各地不得面向小學各年級和初中非畢業年級組織區域性或跨校際的考試;學校和班級不得組織週考、月考、單元考試等其他各類考試,也不得以測試、測驗、限時練習、學情調研等各種名義變相組織考試。初中畢業年級為適應學生畢業和升學需要,可在下學期正常完成課程教學任務後,在總複習階段組織1—2次模擬考試,堅決禁止搶趕教學進度、提前結課備考。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仍按國家和省級教育部門有關規定執行,除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外不得組織任何與升學掛鈎的選拔性考試。
三、規範考試命題管理
學校期末考試命題要嚴格規範考試內容,合理控制考試難度,不得超越國家課程標準和學校教學進度。要切實提高命題質量,注重考查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教學目標達成情況,注重增加綜合性、開放性、應用型、探究性試題比例,體現素質教育導向,不出偏題怪題,減少機械記憶性試題,防止試題難度過大。各地各校要加強命題研究評估和教師命題能力培訓,不斷提高教師命題水平。對目前命題能力不足的學校,上級教育部門可委託教研機構組織命題,供學校選擇使用,並由各自學校分別閲卷。
四、合理運用考試結果
學校期中期末考試實行等級評價,一般分4至5個等級。考試結果不排名、不公佈,以適當方式告知學生和家長,不得將考試結果在各類家長羣傳播。不得按考試結果給學生調整分班、排座位、“貼標籤”;初中各學期期中期末考試成績和初三下學期模擬考試成績不得與升學掛鈎。教師要運用考試結果精準分析學情教情,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幫扶輔導,科學研判教學工作的重點難點,切實改進課堂教學,不斷提高課堂教學效果。學校要加強對考試結果的整體分析,對教學質量作出科學判斷,針對性地加強教師教學指導和培訓。
五、完善學習過程評價
各地各校要樹立全面發展的質量觀和科學的教育評價觀,綜合考慮學生學科考試成績與其他表現,科學全面評價學生。要完善學習過程評價與考試結果評價有機結合的學業考評制度,加強學生學習過程評價,鼓勵實踐性評價,可以採用課堂觀測、隨堂練習、實驗操作、課後作業等方式開展學生學習情況的即時性評價,通過定期交流、主題演講、成果展示、學生述評等方式開展階段性評價。要注重學生綜合素質、學習習慣與學習表現、學習能力與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評價。要創新評價工具手段,積極利用人工智能、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探索開展學生各年級學習情況全過程評價、德智體美勞全要素評價。
六、加強學業質量監測
按照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部署和《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南》有關要求,各地要在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基礎上,完善本地義務教育學業質量監測工作,並參照國家監測辦法,採取分學科抽樣方式進行,防止用統一試卷統考統測,避免給學生造成過多壓力和負擔;地方學業質量監測要加強統籌,防止重複進行,可在小學高年級段或初中起始年級組織一次,作為評價小學階段教育質量重要依據,同時作為開展初中階段教育質量增值性、發展性評價的重要基礎。
七、完善管理監督機制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統籌,結合實際制定義務教育考試管理實施辦法,進一步完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管理制度。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嚴肅考試工作紀律,建立義務教育學校考試日常監管制度,不得給學校下達升學指標,不得簡單將考試結果作為評價學校的依據。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將義務教育學校考試管理納入教育督導重要內容,對發現的違規考試行為,要追查問責。嚴禁校外培訓機構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開展或與學校聯合開展考試。各地各校要加強正面宣傳,引導家長和學生正確看待考試結果,為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環境。
大幅壓減考試次數的要求先在中央和各省(區、市)確定的“雙減”試點地區開展,積極進行探索試驗,及時總結經驗,不斷完善相關措施。
教育部辦公廳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