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徐坤半張專輯賣出8000多萬歌卻只出來一半被批,律師: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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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者網訊)近日,偶像歌手蔡徐坤新專輯售賣4個多月,歌單裏的歌才放出來一半一事引發關注,由於這張專輯售賣金額已超過8000萬元,有網友質疑其“貸款”發歌,昨天(30日),其專輯剩餘新歌連夜上線。
據極目新聞報道,有律師認為,無論是蔡徐坤工作室的宣傳微博還是音樂平台的售賣頁面,均未明確告知或提示消費者,該產品將“先收費、後期交付”,此舉已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蔡徐坤的新專輯名稱是《迷》,於今年4月上線,專輯歌曲列表中有11首歌,然而上線的時候並不完全,只有不到一半。
當時,其工作室的宣傳微博中稱這是“藏迷在眼,留迷於心,解構關於音樂的未知集合”,用一種偏文藝的方式來回答了專輯未發佈完全的問題。

在4個多月過去後,近日,有網友發現,這張新專輯已發佈的新歌仍舊不到一半,只有5首,剩下的幾首歌連歌名都沒有。這張專輯在音樂平台上售價26元,售賣金額已超過8000萬元。

29日,此事在社交媒體上引發爭議,有網友認為,這沒什麼,很多韓團都這樣發歌;

但更多網友怒斥這種方式賣專輯吃相難看,“這是畫餅賣專輯?”“沒建好的房子叫期房,蔡徐坤賣沒錄好的歌,叫期歌?”
“一般陸續放曲目的再怎樣一個月之內也會放完,沒見過4個月都不出的。”



編劇@汪海林 也表示看不下去了。

以專輯的形式售賣,但專輯中只有數支甚至一支單曲,其他作品無固定交付日期,這種專輯交易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據極目新聞報道,湖北好律律師事務所主任、創始合夥人陳亮表示,預售行為是否合法的關鍵前提是——出售方是否在出售頁面明確告知或提示消費者,該產品將“先收費、後期交付”,且類似條款需要在頁面上予以重點提示,例如加粗、變體字、大字號等,“如果沒有這些相關表述,則出售方沒有盡到足夠的説明義務,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無論是在QQ音樂的售賣頁面,還是蔡徐坤及其工作室的宣傳頁面,均沒有如此提示。
陳律師提到,此舉已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他補充説明稱,消費者(粉絲)是否追究是一回事,出售方(歌手和平台)是否違法是另一回事,“不可混為一談。”
在引發廣泛質疑後,昨天上午,蔡徐坤剩下的6首歌中上線了5首,觀察者網查詢發現,本次上線的新歌包括《夢》《Interlude-》《haha》《nobody cares》《欲》五首;

不過,《夢》並非新歌,而是一首其於2019年發佈的歌的樂隊版(Band.ver)。

《Interlude-》(插曲)這首歌歌如其名,是個“插曲”:一首時長為48秒的純音樂。

目前,該專輯還有一首《Outro-》沒有發佈。

對此,其工作室再次用此前的宣傳話術,稱“漸次揭曉,持續解構關於音樂的未知。未知迷境,一探究竟。”

據紅星新聞報道,面對質疑,該工作室相關工作人員回覆稱,這是他們正常的宣傳節奏,“歌曲可以一次上五首。肯定不是現寫的,之前是有正常的宣傳節奏的。”
不過,這種説法並未服眾,熱評區點贊較高的評論都是這種畫風;


8月27日,中央網信辦公佈《關於進一步加強“飯圈”亂象治理的通知》,提出取消明星藝人榜單、優化調整排行規則、嚴管明星經紀公司等十項措施,重拳出擊解決“飯圈”亂象問題。這是繼今年6月啓動“清朗·‘飯圈’亂象整治”專項行動以來,中央網信辦再次重拳出擊推進“飯圈”亂象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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