盒馬員工用釘釘下載文件到手機被開除,法院判盒馬賠償19萬
觀察者網訊(文/盧思葉 編輯/莊怡)盒馬員工通過釘釘將工作文件下載到個人手機上,卻被以泄露商業秘密之嫌為由開除。近日,原盒馬設計師楊芳(化名)與上海盒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勞動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公佈,盒馬被判違法解約,賠償該員工19萬餘元。
據民事判決書,楊芳於2018年10月入職盒馬公司,入職後“兢兢業業,還經常大量加班”的楊芳接連兩個季度考核不合格,且在2020年底突然收到了公司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原因是“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隨後,楊芳將盒馬告上法庭。
裁判文書顯示,盒馬方面認為,楊芳在職期間未經批准,使用釘釘軟件時違規、私自下載大量文件到個人手機上,該行為嚴重違反了公司“禁止將公司的數據資產儲存、下載或轉移至個人移動設備上”的規章制度要求,帶來了商業秘密泄露的巨大風險,屬於嚴重違紀行為,故與楊芳解除勞動合同。
對此,楊芳表示,不同意盒馬的訴訟請求。楊芳稱,使用手機操作釘釘軟件查看文件的時候,一般的文件是點開預覽,點擊預覽就自動下載保存了,圖紙(DWG)文件必須點擊下載才能打開。楊芳在職期間對此一直不知曉,所有的同事都是這樣操作的,在其工作長達兩年期間內,公司從未告知該情況是違紀的。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為,關於楊芳保密義務涉及到的文件範圍,盒馬公司在仲裁及本案庭審中對楊芳能否在手機上下載DWG文件存在前後不一致的表述,可見盒馬公司對於釘釘軟件中哪些文件屬於員工保密義務的範疇並不明確。
盒馬公司亦未提出證據證明其曾就釘釘軟件上工作的操作事項對員工做出過相應提示,盒馬公司主張楊芳在使用釘釘軟件時私自下載大量文件,違反保密義務,給盒馬公司造成商業秘密泄露的巨大風險,該主張缺乏充分的説服力。
其次,根據楊芳當庭演示的結果,釘釘軟件上的部分文件的確存在點擊預覽即保存在楊芳手機中的情形,盒馬公司對此亦不能做出合理解釋,亦未舉證證明楊芳存在其他不正當下載保密信息的行為,楊芳主張其對釘釘軟件中文件下載並不知情的陳述具有一定的合理性,難以認定楊芳對於文件下載到手機上存在主觀惡意。
綜上所述,被告(盒馬)認為原告(楊芳)存在嚴重違紀的行為,因缺乏充分的事實依據,不予採納,盒馬系違法解約。法院判決上海盒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原告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工資差額和在職十三薪共計19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