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川:學生因厭學輟學,騙了副鎮長300塊還未返校……
【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馮川】
一
四年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控輟保學提高義務教育鞏固水平的通知》,就此,確保除身體原因不具備學習條件外,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不失學輟學的“控輟保學”攻堅戰正式打響。
由此,“控輟保學”也被宣傳為一種正在生成的中國經驗,“一個都不能少”成為控輟保學政策意欲實現的目標。
為了達成這個目標,筆者調查的廣西H縣將“控輟保學”進一步操作為“雙線四保”和“五級聯保”。
“雙線四保”中的“雙線”,即教育線、政府線。其中,教育線的“四保”為“教育局包鎮、校長包學校、校領導包年級、班主任包人”,政府線的“四保”為“縣領導包鎮、鎮領導包村、村幹部包組、組長包户”。而“五級聯保”中的“五級”,為鄉鎮政府、司法所、派出所、村委會、學校。
在攻堅戰思維和考核壓力的主導下,“控輟保學”成為一票否決的中心工作之一,於是治理資源圍繞包保學生被不計成本地高度動員起來。
然而,如今因貧輟學者事實上基本已不存在了,大多數輟學者都是因厭學而輟學。如果不改換受教育者及其監護人的觀念,自上而下投入的大量治理資源只會被白白消耗,起不到任何實質效果。
結果往往是,輟學者及其監護人並不認為接受學校義務教育是一種“義務”,反而由政府承擔起無限責任,輟學者及其監護人成了政策的客體,成了配合政府完成上級政治任務的工具。
二
2019年開學,H縣A鎮全鎮所有初三年級,共有80多個學生輟學。

電影《一個都不能少》截圖
在“雙線四保、五級聯保”和“一個都不能少”的政策壓力下,包保人或者親自去打工地接輟學者回來,或者給輟學者的父母車費,委託父母去接。這些包保人跟筆者反饋,他們要三番五次地對輟學者及其監護人進行苦口婆心的動員,甚至到了“求爺爺、告奶奶”的地步。
不過,即使是包保人親自去接,也並不一定成功。比如副鎮長去外地找到一名外出打工的初中女生,專門給她300元路費讓她回來,結果這名女生當面答應並收下了錢,最終卻沒有返回,相當於騙了副鎮長300元。
為了保證好不容易接回來的學生不再次輟學,包保責任人也費盡了心思。比如,有校長圍繞小學三年級的包保學生轉,每天親自開車接送他們上下學。一些包保學生雖然勉強重新走進課堂,卻並不學習,反而在課堂上大吵大鬧,不服從老師管理。為了保證基本課堂秩序,不影響其他學生上課,校長只能為他們開熱點,讓他們玩手機。
但這些包保學生對其他學生的影響,不僅僅表現為課堂講話、不聽講。有些包保學生身紋紋身、頂着紅頭髮,穿着洞洞衣、洞洞鞋,一副“殺馬特”形象。打工歸來的他們,不停地向其他同學灌輸他們的厭學觀和混世心態,還宣稱“老師説的都是錯的”,消解老師在其他同學面前的權威。
為了在儘量減少包保學生對其他學生造成影響的同時,又能對上級維持一種輟學率逐漸下降、逐漸逼近“一個都不能少”目標的表象,基層幹部只好摸索着打政策擦邊球。
根據監督考核標準,若學生持續1個月不上學,就要成為公開管理、由上級直接監督的“輟學生”,並被算入輟學指標。因此,對於實在不服學校管理的包保學生,學校允許其只用一個星期來學校幾天,其他時間可以在家玩,到中考的時候再參加考試。還有的鄉鎮採取的辦法,是將他們送到職校,專門開設優待他們的VIP班,既不用他們出錢,也沒有任何老師敢教育他們。

三
非貧輟學現象是結構性地產生的。不僅在中國,在世界其他國家也廣泛存在。比如在日本,“不登校現象”也是一類引發社會關注的話題。
不過針對“不登校者”,這些國家的解決方案是完善非體制教育體系,並努力提高其社會認可度,將學校教育相對化。在學校教育方面,不是力求消滅輟學者,而是讓輟學不成為他人所模仿的行為,儘量減少這種現象的擴散,利用社會機制自發對其進行限制。
而在“一個都不能少”的“控輟保學”攻堅戰中,“輟學現象”被高度政治敏感化,社會責任被高度國家化。
原本在廣西這樣的宗族性地區,父代只重視對子代的養育,即“只要長大長好,不出安全事故即可”,家庭對子女的教育預期並不高,因此“若孩子不喜歡學習,初二畢業不上初三,出去打工”是理所當然的家計策略邏輯,也是其社會機體中存在的自然現象。
然而這種現象卻被定義為應該被清除消滅的“疾病”。其結果是,原本行為由自己負責的輟學者,被政策轉化為教育領域的“釘子户”,成為敲政府竹槓、搭政策便車的一類人,用政府的“好心”要挾政府。
換言之,服務型政府的無限責任,導致政策對象將責任、權利和義務混為一談,“公私邊界”意識模糊不清。
四
本來對於子女的教育問題,應該是家庭父母的責任。然而政府為了達到控輟目的,不斷為少數人進行無原則的責任兜底,這就使控輟保學具有了討價還價的博弈性特點,責任轉移到包保幹部身上。
上級用僵硬的輟學率指標進行監督,就相當於用靜態僵化的形而上學思維來辦動態的事情,這隻會產生大量的治理資源浪費和精力消耗,並對其他大多數羣眾起到不好的示範作用。
極少數不接受義務教育的羣體反而享受了“超國民待遇”,這也嚴重破壞了政策的公共性、整體性和政治性。
政府服務下鄉,關鍵在於社會的配合。如果不解決社會配合的問題,就會招致政府進行政策兜底、幹部代替羣眾、社會沒有主體性、國家意志和目標難以社會化的政策執行後果。
因此,“一個都不能少”實際上是否現實?在達致這一目的同時又該如何維護對他人的公平?對於這些問題,我們或許需要重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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