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立法明確輔警權限:可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但不得配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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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重慶人大網站消息,9月1日起,《重慶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輔警法律地位和合法權益將得到法制保障。此前報道,7月29日,重慶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重慶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
《條例》指出,輔警是指根據社會治安形勢發展和公安工作實際需要,面向社會招聘,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員。輔警分為文職輔警和勤務輔警。

《重慶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今起施行。來源:重慶人大網站
按照《條例》規定,根據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的安排,勤務輔警可以從事巡邏、值守,預防、制止違法犯罪活動;維護案(事)件現場秩序,保護案(事)件現場,救助受傷受困人員;疏導交通,告知交通違法信息,指導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置輕微交通事故;開展社會治安防範、交通安全、禁毒、出入境管理、防火等宣傳教育;按照國家規定可以由勤務輔警協助開展的其他工作。同時,根據工作需要,勤務輔警可以配備必要的執勤和安全防護裝備,但是不得配備或使用武器;具備相應資格的,可以按規定駕駛警用汽車、摩托車、船艇、航空器等交通工具,操控警用機器人、無人機等智能設備。根據公安機關的安排,文職輔警可以從事窗口服務,接線查詢,接受申請,文書助理,檔案管理,信息採集、核對、錄入等工作以及按照國家規定可以由文職輔警協助開展的其他工作。
《條例》規定,招聘輔警應當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聘用條件和程序。招聘輔警應當統一程序,通過公開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擇優錄取。應聘輔警應當在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文職輔警應當具備大專以上學歷,勤務輔警應當具備高中以上學歷。
《條例》指出,公安機關應當建立健全輔警監督管理和責任追究制度,完善管理措施,確保管理規範有序;對輔警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後安排至相應崗位工作。定期組織開展教育培訓,提高輔警的職業素養和專業水平;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輔警實行層級化管理。定期對輔警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工資調整、層級升降、獎勵懲處、續聘解聘等主要依據。輔警依法履行職責的行為受到法律保護。對工作表現突出、有顯著成績和貢獻,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蹟的輔警,公安機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揚和獎勵。
目前,全市公安機關共有輔警3萬餘名,在協助公安機關維護社會治安、打擊違法犯罪、開展行政管理和服務人民羣眾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成為公安機關維護社會大局持續穩定的重要輔助力量。
據重慶法治報報道,按照市人大常委會的安排部署,今年4月,市人大常委會對全市輔警管理情況開展了專題調研,並將於本月底對該條例草案進行初次審議。在5月10日,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召開《重慶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草案)》專家論證會,主要討論關於重慶市3萬餘輔警的管理制度,並且提出了輔警身份定位不明確、輔助執法遭質疑、執法權益得不到維護、薪酬待遇標準偏低等困難和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