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學生校內蹊蹺墜亡?南陽教育局通報詳情
南陽市教育局9月3日在官方網站發佈通報稱:2020年12月2日晚,南陽市第二中學校(第三完全學校校區)發生學生張某某墜樓事件,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2020年12月2日晚,南陽市第二中學校(第三完全學校校區)發生學生張某某墜樓事件,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張某某,男,漢族,歿年15歲,2020年9月入學,在校寄宿。經查,2020年12月2日22時30分學生宿舍樓關閉後,查寢老師發現張某某未在寢室,隨即在宿舍樓內尋找。當晚23時07分,保安在校園內巡查時發現張某某俯卧在教學樓前地上呻吟,立即報告值班人員並撥打120。23時35分120急救人員到達現場,由班主任隨救護車護送至醫院。搶救2小時後張某某不幸死亡,公安機關迅速介入調查。
2020年12月17日,高新區公安分局經過調查,排除刑事案件可能。家長對此認定結論不認同,提出進行法醫學鑑定,公安機關委託由死者親屬指定的武漢某大學醫學院法醫司法鑑定所,於2021年1月25日對張某某屍體進行法醫學鑑定,鑑定意見為“符合生前高墜傷致創傷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張某某家長對鑑定結論不認同。2021年5月5日,高新區公安分局依法做出不予立案決定,張某某家長提出複議。南陽市公安局邀請省內法醫和刑事技術專家對該事件全面複查複核,於8月18日作出“維持不予立案”決定。
該事件發生後,南陽市教育局第一時間成立事件處理專項工作小組,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開展調查,全力安撫張某某家長,做好善後工作,同時做好學校師生思想穩定和心理疏導工作,努力消除該事件對師生心理造成的影響。
對於張某某的不幸離世,我們深感痛心和惋惜,將深刻汲取教訓,進一步提高學校管理水平,確保每一個孩子都能夠平安健康成長。期待社會各界加強對學校工作的監督,攜手創造珍愛生命、敬畏生命、尊重生命的良好環境。
此前,極目新聞在8月23日報道稱,河南15歲高一男生去年12月在校內墜樓。家長張某在接受極目新聞採訪時稱“他想了解兒子墜樓被發現後,跟與他接觸的門衞、老師等交談了什麼內容,但未得到學校的回覆。他對孩子身上的傷痕等處表示有疑問,但前幾天他收到了通知,此事不予立案。他多次提出要求,想看到孩子的屍檢報告,但至今沒有看到,只被警方告知‘’符合高墜死亡特徵’”。
南陽市教育局辦公室的工作人員稱,家長已經委託第三方鑑定機構進行屍檢,但他對結果不認可,事實與張某反映的有所出入。
南陽市教育局一位負責處理此事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張某對於公安機關不予立案的決定,不是很認可。該工作人員介紹,“經過調查,張某兒子身上的傷痕及衣服破爛情況系高空墜樓後的現象,公安機關就張某兒子每一處傷痕都有結論,並且找了兩套與張某兒子身穿一樣的校服進行測試。張某兒子系失足墜樓,墜樓前未與他人發生毆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