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港組織拒交資料“硬抗”香港國安法,港警:必定依法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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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者網訊)綜合港媒消息,9月7日,已宣佈啓動解散程序的反中亂港組織“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下稱“支聯會”),其副主席鄒幸彤前往灣仔警察總部,就上月底被要求遞交資料一事指警方“犯了法律錯誤”,並自稱該組織非“外國代理人”,因此拒絕提交組織相關資料。

鄒幸彤 圖丨香港電台
同時,該組織“常委”梁錦威也就“林鄭月娥指支聯會不能自稱公民社會組織”一事回應稱,“支聯會”在公民社會角色如何,是由市民判斷,並非由政府説三道四。“支聯會”另一“常委”徐漢光,則以個人名義於今天去香港高院申請司法複核,要求法庭裁定警方要“支聯會”遞交資料的信件無效、宣佈“支聯會”非“外國代理人”並在案件有判決前,禁止警方採取任何進一步行動檢控“支聯會”的行為。
另外,“支聯會”已經在獄中的主席李卓人也致信警務處處長,稱不接受警方指控該組織系“外國代理人”的説法,要求警方收回“不合理的指控”。李卓人還表示,他本人雖然在獄中,無法接觸“支聯會”數據,但他表示“支聯會”的活動都公開進行,資料也向港人高度透明。
早在上月8月25日,警方國安處依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5(要求外國及境外政治性組織,外國及境外當局或者政治性組織的代理人提供資料),向包括“支聯會”在內多個團體發出書面通知,要求不遲於9月7日提供數據及相關證明文件。目前,警方已收到個別團體提交的資料,也收到有團體要求延期提交。
警方表示,留意到有團體再次公然表示不會遵從法定要求,拒絕提交資料,警方對此等行為予以嚴厲譴責。警方重申,若未依時提交數據,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半年,相關人士和團體將要承擔法律責任,警方必定依法跟進。
另外,香港中聯辦發言人9月5日也曾發表談話指出,“支聯會”從成立第一天起就將顛覆國家政權、推翻執政黨的領導作為其政治綱領,過去30多年來,他們借“民主”之名、行反中亂港之實,從未停止過煽動對國家、對執政黨的仇恨,肆意挑戰國家安全底線。過去兩年更是變本加厲地舉辦非法集會、煽動暴力對抗,組建所謂網上“人權博物館”展示“港獨”口號,毫不掩飾地遊説外國組織干預香港事務、甚至公開推動美國製裁香港,圖謀“攬炒香港”、推動“顏色革命”,其所作所為嚴重損害國家及香港的根本和整體利益。香港國安法頒佈實施後,“支聯會”的一些成員團體陸續宣佈退出,該組織煽動反中亂港活動、製造社會動盪的能量已盡。
中聯辦發言人表示,香港警方引用香港國安法第43條疑其為“外國代理人”,要求交待提供相關資料,完全是依法行事。但時至今日,“支聯會”的聲明仍無半點對法律的敬畏之心、無絲毫對過往的悔過之意,甚至負隅頑抗,拒絕按警方要求提供資料。法律絕不是擺設,違法必會受到嚴懲,我們堅決支持警方依法追究、嚴格執法,全力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