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樟柯不贊同實行演藝人員持證上崗:藝術創作應該不拘一格
【文/觀察者網 郭肖】近日,娛樂圈多個明星被爆出存在違法失德行為後,國家相關部門多次發佈通知,要求加強對文娛領域從業人員的管理,還有專家建議,對演藝人員實行持證上崗制度。
據CCTV 6電影頻道@中國電影報道 12日消息,近日,知名導演賈樟柯做客《藍羽會客室》時談及對“演藝人員持證上崗”的看法時明確表示,自己不贊同這樣的説法,“藝術創作應該不拘一格,而不應該過多的有人為的一種門檻,亂象是應該通過其他的方法來解決來引導。”

上月,偶像藝人吳亦凡、鄭爽、張哲瀚等人接連因違法失德行為被點名後,本月初,湖南衞視主持人錢楓、李維嘉也成為輿論聲討的對象,民眾對於文娛領域改革的呼聲越來越高。
此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中央網信辦、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等發佈通知痛批行業亂象並呼籲整改後,多家娛樂網站也發佈公告,圍繞明星榜單、熱門話題、粉絲社羣等環節,響應整治活動。
本月2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文藝節目及其人員管理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文藝節目及其人員管理,從嚴整治藝人違法失德、“飯圈”亂象等問題,同時樹立節目正確審美導向,嚴格把握演員和嘉賓選用、表演風格、服飾妝容等,堅決抵制炒作炫富享樂、緋聞隱私、負面熱點、低俗“網紅”、無底線審醜等泛娛樂化傾向。
《通知》還提到,以後要嚴格執行主持人持證上崗,規範主持人蔘加社會活動和網絡信息發佈。

在“主持人持證上崗”的要求引發關注後,據法治日報報道,有專家建議,對演藝人員也實行持證上崗制度,“凡是沒有註冊登記的,規定各類平台均不予錄用”。
昨天,據@中國電影報道 ,導演賈樟柯在做客《藍羽會客室》時,明確表示不贊同這樣的説法,他認為藝術創作應該不拘一格,而不應該過多的有人為的一種門檻,他指出,很理解為什麼有資格證這個説法,因為有很多亂象,“這些亂象是應該通過其他的方法來解決來引導,但是它不應該是變成設置門檻。”
在賈樟柯看來,很多演員的才能,是無法用世俗的一些標準衡量,比如學歷、生活的城市、工作經驗等。

他以自己的文藝電影《三峽好人》來舉例,這部電影曾在多個國際電影節斬獲大獎,主角韓三明還在第14屆智利國際電影節拿下最佳男主,而韓三明的真實身份其實和電影中的設定一樣,是山西的一名礦工,也是賈樟柯本人的表弟,“他沒有學歷,只是一個礦工,我就覺得他特別適合《三峽好人》,而且他就演了,還拿了最佳男演員獎,那如果有這個准入制,我們還能不能請他演?銀幕上還能不能有這樣的形象,就是一個問題了,難道讓他先去考一個資格證嗎?”

韓三明本人的一段專訪↓
對於賈樟柯的説法,一部分網友並不認同,通過資格認證制度來實現行業准入,是很多行業常見的管理方式,“教師、醫生、會計師都要考證,現在主持人也要考證了,為什麼演藝人員是個例外?”
還有網友指出,讓演藝人員考證只是對他們有一個最最基本的要求而已,又不是對他們的藝術觀點進行追究,並不是在對誰卡脖子。



更多網友則認為,“讓演員持證上崗”的確太一刀切,演員與經紀人、主持人不同,是一個需要靈氣、天賦的職業,其演出能力是很難量化的,非科班有天才,科班出生也有庸才。



就像韓三明一樣,有網友還列舉出了更多演員,他們沒有經過表演專業的系統教育,卻塑造了一個個經典角色,比如李成儒、顏冠英等知名演員,王寶強在靠《士兵突擊》《盲井》《天下無賊》等影視劇引發關注前,也沒有受到表演方面的系統教育。

去年,知名編劇汪海林在@觀學院 的一段演講中也提到過“演員持證上崗”這個問題,認為“不宜搞這種方式”。
汪海林指出,演員的情況太複雜了,歷來有很多民間藝人,有撂地攤表演的,以前二人轉田間地頭就可以演,要他們持證上崗説不過去。即使是影視,比如説陸川拍《可可西里》,主演是非職業演員,能讓他們持證上崗嗎?“人家平常有自己工作的。”
他還提及,謝晉導演以前的電影《啓明星》,這部電影講述了政府工作人員幫助身患絕症的智障兒童家長謝長庚解決困難,關愛其子晨晨成長的故事。裏面真的是弱智兒童在演,“你讓弱智兒童也發個表演證嗎?”
還有電影《少年犯》,講述幾名少年犯被押送進市少年犯管教所,最終改過自新的故事,裏面也全是真正的犯人演,“少年犯本人演少年犯,你要他持證上崗嗎?”
在汪海林看來,“持證上崗”這個要求是針對職業演員,但職業演員本身就是職業的,“比如他已經進入劇團、進入經紀公司了,他就實際上有一定的表演資質了,所以我覺得是多此一舉。”

據法治日報,早在上世紀90年代,一些演員上台表演是需要演出證的,但後來隨着有關部門簡政放權,加上相關規定修改,到本世紀初,演員演出不再需要演出證。假如要實現演員持證上崗,或許還要考慮相關制度完善的問題。
即便演員可以持證上崗了,這也只是事前管理的一種手段,或許能夠解決“入門”前的合格問題,但要實現演員“不忘初心”,關鍵是實現全過程的動態管理。特別要發揮好行業組織的作用,既要把好事前的入門關,又要在日常管理中持續開展道德修養和法律知識教育,履行好事中的監管責任;一旦發現問題苗頭,要及時提醒、告誡,遇到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依法處理。同時,運用好正反面典型案例,通過事後的社會輿論力量,讓包括演員在內的娛樂圈從業人員心存敬畏、崇德守法。
本文系觀察者網獨家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