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通過“死刑問題”決議,中國等12國投下反對票
王恺雯
(觀察者網訊)聯合國人權理事會10月8日表決通過“死刑問題”決議草案(A/HRC/48/L.17/Rev.1)。本次投票29國贊成,包括中國、日本、印度在內的12國反對,另有5國棄權。
該決議草案呼籲,尚未加入或批准與聯合國廢除死刑相關文件的國家,考慮加入或批准;還決定在理事會第52屆會議期間,討論與死刑有關的“侵犯人權”問題。
10月10日,中國常駐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網站發佈我代表團採取行動前的解釋性發言。中方表示,死刑問題是屬於一國主權範圍內的立法和司法問題,我們不贊成將司法問題人權化,更不贊成炒作死刑透明度問題。中方將對L.17/Rev.l 號決議草案投反對票。

據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發布的文件,“死刑問題”決議草案由澳大利亞、法國、德國、以色列、蒙古國、英國等逾50國聯合提出。其表示:“歡迎廢除死刑的國際趨勢正在繼續,許多國家正在暫停使用死刑,並歡迎各國為限制適用死刑而採取的一切措施。”
決議草案聲稱:“(令人)深感痛惜的是,使用死刑致使面臨死刑者和其他受影響者的人權遭到侵犯……在使用死刑上缺乏透明度的現象,對被判死刑者和其他受影響者的人權產生直接後果。”
決議草案呼籲,尚未加入或批准《旨在廢除死刑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項任意議定書》的國家,考慮加入或批准這項議定書。
聯合國大會於1989年12月15日通過《旨在廢除死刑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項任意議定書》,並於1991年7月11日生效。該議定書認為,廢除死刑“有助於提高人的尊嚴和促使人權的持續發展”,要求締約國管轄範圍內,任何人不得被處死刑。

“死刑問題”決議草案部分內容
決議草案還促請尚未廢除死刑的國家“確保在判處和適用死刑上的透明度”,“確保任何最終判處死刑的審判都符合國際公平審判保障”,“系統和公開地提供全面、準確和有關的信息”等等。
此外,決議草案決定,在人權理事會第52屆會議期間舉行的死刑問題高級別小組討論會上,討論與使用死刑有關的“侵犯人權”問題,“特別是將死刑限於最嚴重罪行的問題”。
根據8日的投票結果,阿根廷、巴西、法國、德國、韓國、英國、委內瑞拉等29國對“死刑問題”決議草案投下贊成票;中國、日本、印度、巴基斯坦等12國投下反對票;菲律賓、印度尼西亞等5國棄權。
10月10日,中國常駐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網站發佈我代表團採取行動前的解釋性發言。中方表示:
死刑問題是屬於一國主權範圍內的立法和司法問題。國際社會在死刑存廢問題上並無共識,很多國家都認為,處理包括死刑在內的各種刑罰的存廢問題時,必須充分考慮各國司法體系、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歷史文化背景等因素。中方實施“保留死刑,嚴格適用死刑”的政策。這是由中國社會的具體情況和打擊犯罪的具體需要決定的。中國刑法規定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適用死刑也有嚴格的使用標準和核準程序。
人權理事會討論和通過關於死刑問題的決議,應該採取客觀、公正、平衡的態度,尊重各國司法主權。我們不贊成將司法問題人權化,更不贊成炒作死刑透明度問題。中方將對L.17/Rev.l 號決議草案投反對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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