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小學招校長要求“愛國”,校方回應: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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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香港明報”等多家港媒10月18日報道,香港元朗商會小學早前在求職網站發佈招聘校長廣告,把“愛護國家”納入校長招聘條件。
報道稱,在這則招聘校長廣告中,列明應徵者具備認可學士或以上學位、教育文憑和校長資格認證,以及具良好的中、英語文能力,同時也需有教育理想、抱負和使命感,熱愛國家,認同該校辦學宗旨等,以及教育視野遠大、具卓越的領導能力、並能成為師生的良好楷模。

元朗商會小學
元朗商會小學回復媒體採訪時稱,既然學生需學習和認識基本法,學校也有責任讓學生認識“一國兩制”及國家安全的重要,“校長具備愛護國家的情操應是理所當然”。
被問到如何衡量申請人“愛護國家”程度,該校稱“校長遴選委員會”會根據申請人在申請函及面談時的表述,評核申請人各方面的條件;除了學歷及資格認證外,並無就某一項的條件訂定具體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