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天寶:從我多次參與談判的經驗看,中國已成為生物多樣性保護的積極貢獻者

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所長秦天寶接受觀察者網專訪
【採訪/觀察者網 劉惠】
觀察者網:11年前,聯合國生物多樣性條約第10屆締約國會議(2010年)通過了《名古屋議定書》,您當時就已經參與了談判嗎?談判經歷是怎樣的?
秦天寶:2010年,我沒有去現場談判,我主要是在後方作為支持團隊的成員參與了法律方面的部分工作。前方的代表團成員們去參加會議。後續通過一些新聞報道以及和代表團成員們的交流得知,現場談判還是比較緊張的。
到了2014年,我去了韓國平昌締約方大會現場談判。實際的談判可能跟大家理解的不太一樣,大會有很多全體會場、小會和分組討論會。全體更多地是一個程序性、象徵性的會議,大家關注比較多的是現場小會和分組討論,這些討論也是相對比較激烈的。
我印象很深刻的一點,大會的議題很多,通常是通過小會和分組討論會的方式進行溝通。這些會議都是開放的,對這些議題特別關注和感興趣的國家都可以參加,但並不是所有的國家都有足夠的人員和能力參加。
因為分組討論沒有同傳,大家直接統一使用英語。因此一些小國要麼參會人員沒有這種語言能力、要麼沒有專業的人才,就沒有辦法參會、即使參會了也不能及時有效地保護自己的權益,最終對這個議題有決定權的就是那些主要的歐美國家。
這種小會和分組討論會,對參會者的語言能力、事先對議題的熟悉程度、現場情形的把握都有很高的要求。
當時,我跟着外交部的一個談判代表去的。雖然我是學法律的,但對有些文件和關鍵措辭的理解可能比較學術化,再加上首次現場參會談判的原因,對現場談判時的有些變化不夠靈敏。而外交部的代表敏感度就很高、反應也很快,很佩服他們。談判過程中,既要有專業的東西,也很考驗技巧、策略和外交話術。
另一個印象深刻的方面是,通過多次參會,我發現歐美國家的談判代表多是熟面孔,長期關注某個(些)領域。他們對議題非常熟悉,談判十分老練。同時,他們都有一個談判團隊,會進行團隊作戰。因為談判的小會議室裏有一個圓桌,每個國家只有一個座位,但歐美國家的這些談判代表座位背後通常還會有兩到三名助手。據我觀察,這些助手一般有一個是科學家、有一個是律師、有時候還有其國內主管部門的行政官員。當談判代表遇到新情況,在表態之前,他會馬上回頭跟這幾個人進行磋商溝通。
我們代表團的談判人員,從個人素質方面看也都很優秀。但有些議題的負責人,可能因國內體制和崗位輪換的原因進行換人,這樣對議題的把握、談判的走向會產生一定影響。
觀察者網:我看到報道説,在《名古屋議定書》談判中,我們加上了反對“國際生物剽竊”條例,當時是怎麼做的?
秦天寶:生物剽竊就是生物盜版,多是科技進步的發達國家向生物資源豐富的發展中國家發起。舉個例子,我們國家的中醫藥就是國際上進行生物剽竊的主要對象之一。
中醫藥既有中藥也有中醫,中藥更多強調是保護藥材、亦即藥用動植物遺傳資源;而中醫更多是關於如何使用藥用動植物遺傳資源的傳統知識,很多時候以配方形式展現出來。
根據很多發達國家的説法,生物遺傳資源僅僅是藥材(藥用動植物遺傳資源)這種有形的物質載體;但實際上,我們中醫藥裏面比較有價值的是中醫,這種傳統醫藥知識有的時候可能比藥材本身還要重要。
那麼我們針對生物遺傳資源範圍條款的理解,有些國家就不太同意。比如,日本、韓國從中國拿走了非常多的中醫藥方,日本叫“漢方”,韓國叫“韓方”。還有很多歐美國家,他們從其他發展中國家也不當獲取了很多與生物遺傳資源相關的傳統知識,自然不希望把傳統知識放到《名古屋議定書》裏面來。這對我們是非常不利的。
所以,為了這個問題討論了很長時間,不僅是中國,包括馬來西亞、印度、巴西等廣大生物剽竊的受害國家都是主張要把傳統知識放進去。
我們從法理上充分論證了把生物遺傳資源相關的傳統知識放進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時跟這些發展中國家一起合作的,大家配合起來給發達國家施加壓力。在這個背景之下,議定書才加入了保護傳統知識的相關條款。
觀察者網: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通過了“昆明宣言”,您今年也在現場參加了會議,這次有哪些不同?
秦天寶:從流程上來説,其實沒有什麼大的不同。但是疫情帶來的影響其實還是很大的,各國談判代表沒有辦法在現場進行深入地交流和溝通。這也是為什麼這次大會第一階段開完以後,還要到瑞士以及昆明再進行下一個階段的交流和談判。

昆明:聯合國《生物多樣性》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通過《昆明宣言》。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我的感覺是現在我們國家整體實力上來了,經濟水平不斷提升。國家也拿出一大筆經費來支持談判工作,因為談判的時間還是挺長的,無論是締約方大會的談判還是之前的相關談判,都需要相應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支持。
這次,我們的談判明顯人才儲備更加齊全,國內的研究儲備也越來越好了。我當時開始研究生物多樣性相關法律問題時,國內沒有幾個人從事這個研究,其他一些議題也差不多是這樣。現在,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進入到生物多樣性領域,我們的隊伍越來越大。
很多人剛開始是在後方做助手和智囊,後來慢慢就進入到一線,之後就去到了最前線的談判。我們也學習了西方的經驗,一般是一個人兼顧一兩個主攻方向,保證了談判議題跟蹤和研究的穩定和持續。
觀察者網:通過和全球各國進行談判,您認為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生物多樣性保護上的態度和行動有何不同?美國選擇性“缺席”《生物多樣性公約》,背後反映了哪些邏輯?
秦天寶:我覺得總體上沒有什麼不同的,只不過每一次談判具體議題是不一樣的,本質上還是發達國家和發展國家兩大陣營之間的一個溝通和交流。
因為不同國家的國情、自然稟賦、生物多樣性現狀、經濟發展水平等方方面面決定了説每個國家自己的關注點和訴求,這都是很正常的。
舉個例子,在國內,前幾年大家可能更關心的是霧霾和空氣質量問題,土壤質量問題可能關注度不夠。同樣,在生物多樣性保護方面,大家可能更關心瀕危物種,比如大熊貓保護。為什麼同樣一個議題,有人關注有人不關注,這都跟個體利益(無論是個人還是國家的利益)直接掛鈎。
全球環境治理是一項公共事業,如果要維護公共利益的話,就會帶來一個問題,資金和技術從哪裏來?
現在,美國缺席《生物多樣性公約》,卻對《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等環境公約比較感興趣。原因是一方面它在國內生物多樣性做得比較好,另一方面可能有的環境條約有抓手,可以有貿易制裁等作用可以利用。
這表面上是保護環境,背後都有利益的訴求。因此,美國會去花時間、精力、技術去研究條約的條款和利弊,但根本目的是為了獲得更大的收益。
早期美國在WTO的框架下,經常以環境保護的名義去禁止或限制其他國家相關產品的進口,通過這種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國家利益。這樣的“環境保護”,實際上就不幸地淪為了一種工具。
觀察者網:最近的生物多樣性大會,網絡上有一些言論認為中國處於發展之中,這麼早承擔生態環境國際義務,可能會對我們的發展設置障礙,有可能是在給西方的發展買單。面對輿論上的不解,您認為我們為什麼要重視生物多樣性保護?
秦天寶:我不太認同這個説法,中國保護生態環境首先是為了維護本國普通公眾的權益。這麼多年,中國一直強調和保護普通老百姓享有藍天淨水綠地等環境權利。
除此之外,中國經濟在過去二三十年裏經過了非常迅猛的發展,其實也帶來了很多環境問題,這是不可否認的,我們應該改變傳統的、不可持續的、高污染、高消耗、高浪費的發展模式,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環境也是為了我們未來的可持續發展。
在國際上,隨着我們國家身份的轉變,我們已經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經濟總量不斷增加,我們的碳排放量,無論是總量還是人均也不低了。在這種背景下,國際社會對我們有很高的期待,西方國家對我們有很多壓力。可以説,中國是結合內外的情勢,主動參與和執行生物多樣性和氣候等相關議題的。
中國是一個有責任有擔當的大國,所以我們提出了碳達峯和碳中和的3060目標。對於“2020年後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的達成兼具雄心與務實的目標與措施,我們為此也做了很多努力。
觀察者網:如今,中國的氣候生態治理成效顯著,背後離不開法治保障。近10年來,中國頒佈和修訂了20多部生物多樣性相關的法律法規。您認為我們該如何用法治的手段保護生物多樣性和生物安全?
**秦天寶:**首先要以系統思維和整體觀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與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法治建設。加快生物多樣性保護的立法步伐,確保生物多樣性保護各個領域都有法可依。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統籌性立法工作,提升生物多樣性法律體系的權威性、普適性與協調性。
其次,可以考慮成立並完善生物多樣性保護專門機構。明確各方責任,優化調整職能,加強協作配合,抓好目標落實,積極推動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構建協同高效順暢的生物多樣性管理格局。同時,建立合理協調機制,加大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執法力度,提升生物多樣性保護執法效能。
第三,強化生物多樣性司法保護。注重環境公益訴訟對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功能,促進環境公益訴訟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的有效銜接,加強對生物多樣性的預防保護力度,發揮生物多樣性保護典型案例指導作用,創新司法裁判方式,確保受損生態環境有效修復。
最後,積極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生物安全治理的國際合作。以國際法為基礎,維護公平合理的國際治理體系。切實履行《生物多樣性公約》等相關國際公約義務,維護生物多樣性保護國際法體系尊嚴和權威。以多邊主義理念和方式推動構建地球生命共同體,凝聚全球生物多樣性治理合力,努力達成全面平衡、有力度、可執行的行動框架。
觀察者網:無論是生物多樣性保護還是應對氣候變化,一個主要的難點就是保護與發展之間的平衡問題,您覺得我國應該尋找一個怎樣的平衡?
秦天寶:以前我們太過極端,只講經濟發展犧牲了環境保護的利益;現在我們要避免另一個極端,為了環境保護“一刀切”,這樣也不對。
我們現在講生態文明的綠色發展,綠色發展不是説“不發展”,而是不要消耗型和浪費型的發展,在這點上,我們已經做得很好了,我們各個地區都有綠色發展的典型案例。

浙江台州:工人對裸礦山進行復綠作業,實踐“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習總書記指出,生物多樣性既是生態資源也是經濟資源。因此我們要實現經濟生態化和生態經濟化,經濟生態化就是説經濟要遵循生態規律,在生態條件基礎之上的發展經濟,不能超越生態環境的可承載能力。
從法律的角度來講的話,法律的基本功能就是利益的平衡。我們國家要實現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消除貧困等各方面利益的平衡,離不開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方面的法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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