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通過“劏房租務管制條例”,有議員不滿未規管起始租金
(觀察者網訊)香港電台10月20日消息,香港特區立法會以37票贊成、2票棄權,三讀通過劏房租務管制的條例草案,強制規定劏房業主及租客簽訂租約,為租客提供“2+2”共4年租住權保障,並禁止業主向租客濫收水電費。另外,特區政府提出將續租租金加幅上限收緊至10%等修正案亦獲通過。

計票結果。(圖自香港電台)
所謂“劏房”(劏房)即“分間樓宇單位”,又稱“房中房”,是用分間的方式將一個普通住宅單位分隔成更多獨立單位並單獨出售或出租的產物。這種住宅單位通常面積較小,但同時也更便宜。

香港的一間劏房。(圖自港媒)
民建聯、工聯會、經民聯等都表示支持修例。工聯會的麥美娟認為要真正幫助劏房居民,特區政府必須加快興建公營房屋。民建聯主席李慧瓊指出,特區政府應訂立政策及目標,達致“告別劏房”。
另外,立法會議員、“實政圓桌”(香港建制派組織)的田北辰不滿政府未有規管起始租金,劏房業主將可自由訂價,加上特區政府會為輪候公屋的合資格人士提供津貼,形容業主將“開心死”。對此,香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表示:政府現階段未掌握劏房市場租金數據就要制訂客觀、公平和合理的機制去決定起始租金,當下並不可行。他還稱通過草案只是第一步,預料新法例明年1月下旬實施,特區政府會適時檢討成效,有需要時考慮進一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