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税務總局:對煤電和供熱企業今年四季度應繳納税款全部辦理緩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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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税務總局網站10月21日消息,近期,為配合做好今冬明春能源電力保供相關工作,國家税務總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安排,成立電力保供專項工作協調小組,專門制發《關於做好今冬明春能源電力保供 實施支持煤電企業紓困解難税收措施的通知》,對煤電和供熱企業今年四季度應繳納税款全部辦理緩税,加快增值税留抵退税辦理進度,加大相關行業性、普惠性税費優惠政策落實力度,並在各級税務機關逐級建立內部工作推進機制和跨部門協同機制,確保各項減税、退税、緩税措施落地落細。

各地税務部門按照統一部署,逐户摸排煤電和供熱企業經營和税收情況,細緻梳理企業税費優惠政策清單,上門開展“一對一”宣傳輔導,按照有關規定簡化“減、退、緩”税辦理程序和資料報送,確保應減盡減、應退盡退、應緩盡緩。
國家税務總局最新數據顯示,截至10月20日,全國税務系統共為納入“電力保供”税收扶持的煤電和供熱企業辦理“減、退、緩”税75億元,有效緩解了企業資金困難和經營壓力。
税務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税務部門下一步將繼續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部署安排,精準對接煤電和供熱企業涉税需求,持續完善制度機制,紮實推進各項税收支持措施落實落細,切實緩解企業經營困難,為做好能源電力保供工作、助力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貢獻税務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