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代美國隊長”馬俊文煽動分裂國家罪成,下月11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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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者網訊)據香港大公報10月26日消息,被“黃媒”捧為所謂“第二代美國隊長”的馬俊文,因涉嫌在20個場合高叫“港獨”口號,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香港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昨日(25日)裁定,馬俊文罪名成立,還押至11月11日判刑。陳廣池強調,被告煽動意圖“彰彰明甚”,其有沒有能力這樣做,與控罪元素無關。
法官陳廣池昨日援引黎智英案和唐英傑案,強調煽動罪毋須證明有人被煽動,煽動與否與被煽動的人數無關。對於辯方表示單純叫口號不構成犯案行為,陳廣池認為,法治社會的自由和權利不是無止境和絕對的,否則破壞性和顛覆性不言而喻。被告多次聲稱行使基本法權利,但明顯忽略基本法第一條的大原則,即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被部分毒媒捧為“第二代美國隊長”的馬俊文 圖丨台媒
根據資料,馬俊文今年31歲,中學學歷,被捕前在一家茶餐廳當外賣員,還做過地盤工人、點心學徒、餐廳樓面、超市執貨員等多個基層職業。他自認是個宅男,只看日本女子偶像團隊AKB48,自稱對政治無興趣,也不看任何新聞。至於為何要當“美國隊長”,是因為有一次看到“港獨”舉辦的示威活動成為新聞焦點,所以有了靠搞政治出名的念頭,之後開始穿着“港獨”T恤,帶着美國隊長盾牌送外賣,結果就成了“港獨”媒體口中的“第二代美國隊長”。
2020年8月至11月期間,馬俊文已在全港各處鼓吹“港獨”犯案19次,期間一直高喊“港獨”口號並展示標語宣揚“港獨”。11月22日,他因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捕。12月中旬,馬俊文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被法官李運騰駁回。律政司代表表示,馬俊文在這段時間裏曾6次涉嫌犯罪被捕,5次獲得保釋,但在獲得保釋後,他立即重複相同或類似的行為,其言論也變得更加激進。
而到了當年12月底,香港懲教署則透露,在荔枝角收押所懲教人員近日接獲情報,一名被收押人士企圖在院所內宣揚“港獨”信息,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懲教人員在29日搜查了此人及其囚室,發現在囚室牆壁上發現寫有疑似宣揚“港獨”的字句。此後多家港媒援引消息稱,此人正繫馬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