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院長用科研成果“包裝”兒子?當事人這樣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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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國科學院合肥物質科學研究院(以下簡稱“中科院合肥研究院”)院長劉建國被曝利用自己和實驗室團隊的科研成果,供兒子獲獎升學,此事引發廣泛熱議。10月28日中午,“研究院院長被質疑用科研成果包裝兒子”一事再上熱搜,當事人劉建國進行了回應。
據中國青年報,27日晚,劉建國對記者簡短回應説:“我可以告訴你的就是,我兒子的中考和高考都和科創毫無關係,中考是通過學校裏的全省拔尖考試。”
另據紅星新聞,對於是否有利用自己和實驗室團隊的科研成果來供兒子劉某陽獲獎升學,劉建國10月26日在電話裏回應記者稱,“不要只看外觀,去看看究竟有什麼不一樣。”但當記者想要進一步交流時,劉建國則掛斷了電話,並表示正在開會不方便回應。
據中科院合肥研究院官網消息,針對有媒體報道稱“兒子獲獎發明和父親研究所成果高度相似“一事,中國科學院合肥物質科學研究院27日發佈聲明。聲明稱,針對此報道,合肥物質科學研究院高度重視,已迅速組織人員對此事進行調查,後續將及時向社會反饋調查結果。

圖片來源:中科院合肥研究院網站截圖
初中生髮明與父親研究所成果高度相似
據澎湃新聞報道,2015年劉建國之子劉某陽憑藉發明“便攜式霧霾污染氣體快速識別和檢測裝置”(又稱“便攜式多組份氣體紫外現場分析儀”)獲得多個省級、國家級獎項,並因此被合肥重點高中一六八中學錄取。
但該發明在名稱、工作原理、外觀方面,均與中科院合肥研究院安徽光學精密機械研究所2012年的一項科研成果高度一致。當時,劉建國任該所副所長,也是該科研成果所屬項目的主要完成人。

劉某陽的發明裝置(左圖)與安光所的科研成果裝置(右圖)外觀高度一致
此外,2018年就讀合肥一六八中學的劉某陽再次憑藉發明“酒駕安全激光快速篩查系統”,獲得了多個獎項,並獲國家專利。無獨有偶,該發明也與劉建國2011年所申請的國家專利“激光酒駕道邊在線監測系統”原理高度相似。
劉某陽當時的任課老師證實,該發明在研究過程中確實得到了劉某陽父親劉建國的指導和幫助,“屬於‘大手拉小手’,父親的項目他也可以參與,就相當於父親搞一點東西給他做。”
指導老師:我們指導表格填寫,他做的東西我不一定完全懂
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是一項全國性的青少年科技競賽活動,也是國內面向在校中小學生開展的規模最大、層次最高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動。
合肥市五十中學2015年對劉某陽獲獎的介紹材料中曾提到,獲獎學生在教師的幫助下選材,“着眼於社會的熱點問題”。
據中國青年報,10月27日下午,劉某陽參加第30屆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的指導老師、合肥市五十中學物理教師伊靜(化名)告訴記者:“對這個孩子的比賽,我們是完全按照程序來的,就把孩子的材料報到了蜀山區,區裏把材料報到合肥市。我都不是他的班主任,連他家長幹什麼我可能都不知道。”
“當時霧霾比較嚴重,我覺得他的創意很好。”伊靜回憶,“學校説這個作品可以往區裏推,我們就幫他填表格,更多的是指導孩子的表格填寫,我一個初中物理老師,那麼高科技的東西我不一定會懂。”
伊靜還解釋説,劉某陽當時也在學習一些光學知識,他曾告訴老師,“也有一箇中科大的老師在幫着做”。她當時想:“如果是全靠孩子自己的能力,可能是有困難的,但是有指導老師的指導是不是就有可能實現?我就支持孩子把事情做下去。”
然而,當年的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規則明確要求,設計中的“創造性貢獻”必須是作者本人構思、完成。主要論點的論據必須是作者通過觀察、考察、實驗等研究手段親自獲得的,發明的實物或製作的模型,作者本人必須參與力所能及的實際操作。
最新版的競賽規則中更明確指出,“作品存在抄襲、成人代做或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學術不端問題,不接受申報。”“對於指導教師或他人協助完成的內容要進行明確説明。如指導教師與參賽學生有親屬關係,應在申報時如實填寫。”
10月27日,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組委會工作人員回應,組委會也已瞭解到此事,目前已經啓動調查,若調查屬實,將會按照大賽規則進行處理。
高校回應:其錄取未享受加分或照顧政策
2020年,劉某陽被一所“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的“強基計劃”錄取。他的錄取是否與此前的獲獎成果有關?據中國青年報,10月27日晚,該高校向記者介紹,劉某陽的報名資格及入圍資格與獲獎無關,是憑藉高考成績劃線進入該校“強基計劃”,沒有享受加分或者照顧政策。他所獲得過的獎項也並不在加分之列。
劉建國向記者否認兒子升學的結果與這些競賽成績有關。那麼,劉建國是否曾用自己參與完成的科研成果“包裝”自己的兒子,幫助孩子在中學時代參加競賽?記者就此向他求證,他未予回覆。
當記者問起劉某陽在這些科創賽事裏參與了多大比例,劉建國這樣回答:“科協的科創初衷是科普,培養青少年對科學的興趣。其他功能是別人附加的。科創賽有自己的流程,是否參與以及貢獻是評審問辯環節評委該掌握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