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台當局與立陶宛簽署“太空科技”合作備忘錄
刘程辉曰清、曰慎、曰勤
(觀察者網訊)在設立所謂“代表處”一事上相互勾連後,台灣與立陶宛交往出現新動向。
綜合“工商時報”、“中央社”等台媒報道,台“科技部”28日表示,其下屬的太空中心跟立陶宛納米航空電子公司(NanoAvionics)簽署了合作備忘錄,開啓太空科技合作起點。雙方將在備忘錄框架下,實施以商業發展為目標的先導型計劃。
報道稱,由“國發委主委”龔明鑫帶領的經貿考察團竄訪完斯洛伐克、捷克後,於27日當天抵達立陶宛,並出席了這項合作的簽約儀式。立陶宛納米航空電子公司是2014年由維爾紐斯大學衍生成立的新創公司,主要從事立方與微衞星本體制造與任務整合,目前在北美和歐洲設有工廠,執行過超過90顆衞星任務及商業計劃。
台“科技部”稱,這項先導計劃以商業及客户為導向,規劃物聯網或影響應用的立方衞星星系開發和商業轉化。而除了太空項目,雙方還將在半導體、生物醫藥和融資領域推動合作。
就在今日(28日),台考察團還宣佈向立陶宛捐贈10架警用無人機、400條環保毛毯,目的是幫助立陶宛維護邊境安全,協助難民抵禦嚴寒。

立陶宛公司與台方人員簽約現場,右一為台“國家太空中心”主任吳宗信、右二為“科技部”長吳政忠(圖自台媒)
龔明鑫聲稱,希望雙方的這次合作,可以成為在立陶宛設立所謂“代表處”之前的一個“里程碑”。
在立陶宛不顧中方反覆交涉,宣佈允許民進黨當局以“台灣”名義設立“代表處”後,中方8月宣佈,決定召回中國駐立陶宛大使,並要求立政府召回駐中國大使。 此後,立陶宛方面一邊堅稱“沒有做錯任何事”,一邊又希望中國大使返回立陶宛。

立陶宛Delfi.lt報道:立陶宛總統辯稱作為主權國家,立有權允許台開設“代表處”
另據立陶宛Delfi.lt新聞網27日報道,就在本次台當局的經貿考察團竄訪立陶宛之際,立陶宛總統吉塔納斯·瑙塞達(Gitanas Nausėda)再次宣稱,中國政府“不應該那麼憤怒地”看待立陶宛的決定。他一方面辯稱立陶宛作為主權國家有權發展對台關係,另一方面又表示,立陶宛“支持一箇中國的政策,這是早在1991年就已經宣佈了的政策”。
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8月13日曾強調,一箇中國原則的含義清晰而明確,不容歪曲和篡改。世界上只有一箇中國,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這是鐵的事實,也是公認的國際關係準則和國際社會普遍共識。奉行一箇中國政策,就必須嚴格恪守一箇中國原則,包括斷絕一切同台灣當局的官方往來。個別國家和某些人妄圖混淆視聽,用心險惡,但他們的圖謀註定不會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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