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奇藝終止與台合作,代理商批:台當局長期不友善
陶梦时间有限
(觀察者網訊)昨日(10月31日),曾代理愛奇藝台灣地區業務的歐銻銻娛樂公司發佈公告,表示愛奇藝將在今年底正式結束與該公司的合作。談及原因,歐銻銻娛樂提到台當局“長期不友善的態度”,並批評説這是“政治勢力凌駕一切的必然結果”。
對於這一原因,有台網民留言表示“不意外”,直言“民進黨的意識形態根本沒有是非對錯”。還有台網民反諷,民進黨當局不如“一禁到底”,做不到就別給他們投票。

歐銻銻娛樂發佈“關門”畫面,圖自臉書
綜合聯合新聞網、中時新聞網、ETtoday新聞雲等台媒報道,昨日,歐銻銻娛樂在臉書粉絲專頁上發佈了這一解約公告。
在公告開頭,歐銻銻娛樂就點明,“由於台當局長期不友善的態度,經過審視評估後,愛奇藝決定在今年底跟我們公司的合約到期後,不再續約,正式結束相關的業務合作”。
歐銻銻娛樂稱此是“一個痛苦的決定”,並批此“也是政治勢力凌駕一切的必然結果”。另外,歐銻銻也特別強調,愛奇藝對用户的服務不會中斷,台灣用户還是可以通過網頁或App免費收看或付費訂閲愛奇藝。

公告(不全)截自台媒報道,在該公告發出後,歐銻銻臉書粉專在1日已關閉
根據公告,歐銻銻娛樂與愛奇藝合作了6年,這與愛奇藝赴台時間基本吻合。台當局“經濟部”在去年8月曾稱,愛奇藝在2016年申請來台投資設立子公司,但被台“經濟部”以“規劃經營的OTT-TV(網際網絡視聽服務)業務並不是開放給大陸地區人民或公司來台投資的項目”為由,未予核准。其後,愛奇藝繞道香港在台由歐銻銻娛樂代理。
據台灣《工商時報》介紹,愛奇藝自2016年在台推出後,付費訂閲會員、用户使用數皆名列前茅,代理商歐銻銻實打實的搶市,及愛奇藝每年自制逾100部劇及綜藝,包括台劇助攻搶眼球,都是關鍵。
但愛奇藝是否合法落地,一直是島內各界討論重點。直到去年,已由歐銻銻娛樂在台代理運營了好幾年的愛奇藝,突然被台當局“立法”圍堵其落地。
去年8月18日,台當局“經濟部商業司”發佈通告稱,“經濟部”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下稱《兩岸條例》)第35條第2項規定,會商島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18日預告“在台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禁止台灣地區的個人、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向大陸地區的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提供代理、經銷,或從事“網際網絡視聽服務”及其中間投入或相關商業服務等服務,預告期為14日,將於9月1日期滿。預告期滿後,計劃於9月3日正式公告。
通告還稱,未來違反者將由NCC依《兩岸條例》第86條第4項規定查處,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款,並命其限期停止或改正;到期不停止或改正者,則連續處罰。
事實上,這項新規明確劍指愛奇藝、騰訊等大陸視頻平台。“為防止大陸地區OTT-TV(如愛奇藝、騰訊等)通過代理或經銷等迂迴方式在台灣‘非法’經營,經‘行政院相關部會’會商後,由NCC擔任OTT-TV的主管單位。”18日的公告這樣寫道。
而且,就在此項公告發布前不久,NCC在7月通過了一項所謂“網際網絡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管理境內外OTT業者,未依規定在台取得合法經營權、卻提供服務者,包括提供其網絡服務的電信業或將連帶受罰。此舉被市場認為是針對大陸OTT業者,也被稱為“愛奇藝、騰訊條款”。
到了去年9月3日,台當局禁止業者在台灣代理、經銷中國大陸OTT TV服務條款生效。歐銻銻娛樂隨即宣佈,將於下月15日全面停止愛奇藝台灣站客户服務。
不過,愛奇藝與歐銻銻娛樂的其他合作仍在繼續。愛奇藝台灣站總經理楊鳴在去年9月曾表示,“愛奇藝條款”3日上路,是愛奇藝來台近五年最黯淡的一日,但台當局不惜動員好幾個部門切斷愛奇藝與歐銻銻的業務代理關係,也説明了愛奇藝在台成果。未來除非與台“經濟部”公告內容牴觸,愛奇藝將繼續在台投資製作內容和採購影視內容版權,並履行與歐銻銻所有進行中的合作計劃。
然而,在今年4月,已終止愛奇藝相關代理業務的歐銻銻娛樂卻遭舉報,被質疑涉嫌協助愛奇藝在台運營。據中時新聞網報道,士林地檢署接獲檢舉,懷疑歐銻銻娛樂將大部分員工轉入新成立的斯翠明科技公司,持續為愛奇藝經營台灣業務。4月15日,士林地檢署前往兩公司5處據點搜索,查扣文件、電子郵件等證物,並約談歐銻銻董事長範立達、斯翠明登記負責人趙善真、總經理楊鳴等3人,全案朝違反《兩岸條例》偵辦。
如今,歐銻銻娛樂正式宣佈與愛奇藝終止合作,還在臉書發佈了辦公室空無一人以及大門關上的照片,ETtoday新聞雲在報道時稱此“令人唏噓不已”。

歐銻銻娛樂發佈一張空蕩蕩的辦公室照片,圖自臉書
在相關報道評論區,有台網民直言,“民進黨的意識形態,根本沒有是非對錯”。還有人批道,民進黨不友善一點都不令人意外,他們不僅對愛奇藝不友善,對民眾也不友善,“以為自己高人一等”。另有台網民反諷台當局不如“一禁到底”,如“中斷ECFA(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停止供應半導體等”,並提醒稱,支持民進黨就要強力要求他們達成這些措施,不然選舉時就別投票給他們。





值得一提的是,在去年7月,“愛奇藝、騰訊條款”一出,台媒《中國時報》就發表了一篇評論文章,質疑“禁止對岸影音平台的正當性究竟何在”,並諷刺台當局“連陸劇平台都怕嗎”。這篇文章由台灣世新大學法學院兼任助理教授葉慶元撰寫,他表示,如果民進黨當局憂慮愛奇藝等平台可以觀看未經台灣許可的大陸影音出版品,合理的管制手段應該是鼓勵愛奇藝在台登記、註冊,進而要求愛奇藝將相關作品下架,而不是全面禁絕。然而,現在的管制手段不但沒管到大陸平台,只是苦了台灣相關從業者,註定徒勞無功。
需要補充的是,由於台當局的“禁令”只能限制台灣本土不能有代理或經銷行為,因此,台灣的愛奇藝用户、會員仍可跨境正常收看。在該“禁令”生效後,就有台媒問道,這一設“專法”緊箍業者的措施意義何在。
本文系觀察者網獨家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