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貨運平台不得誘導司機低價競爭、超時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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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者網訊)今天(11月3日)下午3時,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佈會,由交通運輸部副部長汪洋和公安部、全國總工會有關負責人介紹加強貨車司機權益保障工作相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有記者在現場提問,近年來,“互聯網+”貨運平台快速發展,在促進行業降本增效的同時也出現了貨運平台壓價競爭的問題,損害了廣大貨車司機的利益,請問意見在規範貨運平台經營方面是如何考慮的?
對此,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司長蔡團結表示,現代科技和交通運輸業融合產生了新業態,對貨運行業來説就是出現了貨運平台這種新模式。據不完全統計,現在有七成的貨車司機使用貨運平台APP來實現找貨相關的服務,貨運平台在促進物流資源的集約整合、帶動物流降本增效的同時,也存在着剛才您説的相關問題。特別是貨運平台利用資源優勢,誘導駕駛員壓價競爭,嚴重損害了廣大貨車司機的合法權益,也嚴重擾亂了行業的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對此,交通運輸部高度重視,會同相關部門以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監管部際聯席會議的名義約談典型的貨運平台企業,要求其不得誘導貨主不合理壓價,不得誘導司機低價競爭、超時勞動。**下一步,我們將堅持監管規範和促進發展並重,更好地統籌發展和安全,明確規則、劃清底線、加強監管、規範秩序,促進互聯網道路貨運平台健康、規範、有序發展。
一是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完善互聯網道路貨運平台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標準規範,推進信息交易撮合平台備案管理制度,督促平台企業合理確定、調整平台的各項經營規則。平台企業不能隨意調整經營規則,必須要提前向社會公佈,給駕駛員足夠的決策和選擇時間。
二是加強協同監管。我們將充分發揮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監管部際聯席會議機制的作用,完善多部門的協同監管制度體系,強化事前事中事後管理,依法查處平台損害貨車司機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
三是壓實平台企業的主體責任。指導各地加強對互聯網道路貨運平台企業的監督,壓實平台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包括行業穩定的主體責任,健全完善平台的管理制度,確保行業安全穩定有序的運行。

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司長蔡團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