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香港段造假案:兩顧問公司董事被起訴,涉嫌詐騙164萬
张菁娟
(觀察者網訊)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11月5日,香港廉政公署(以下簡稱,廉署)起訴了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工程顧問公司2名時任董事,控訴他們涉嫌向土木工程拓展署(以下簡稱,土木署)隱瞞其職員在港珠澳大橋香港段混凝土壓力測試記錄中造假一事,且涉嫌詐騙金額為200萬元港幣(摺合人民幣約為164萬元)。
2017年5月,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在施工期間被曝發現混凝土壓力測試記錄涉嫌造假。19名土木署承包商前職員被廉署拘捕,涉嫌篡改報告結果,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其中,7人早已認罪,其餘12人經審訊後,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最終裁定罪成。 此後,廉署對其中12人的一審量刑存疑。2021年7月,該案二審改判,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決定對12人中的11人加刑,判處有期徒刑12至24個月不等,即時入獄。

港珠澳大橋(資料圖) 圖源:《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報道稱,二人分別為嘉科時任營運董事梁永強(64歲)、嘉科時任部門董事Leslie Harry Swann(70歲)。案發時,梁永強負責監督嘉科的香港項目,包括上述顧問合約,而Swann是梁永強的下屬,負責管理及營運小蠔灣工務區域試驗所。
據報道,兩人同被控一項欺詐罪名,違反香港法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6A條。控罪指梁永強及Swann涉嫌於2016年7月28日至2017年5月10日期間,故意隱瞞嘉科職員曾使用已經測試或高強度的混凝土磚或金屬校準柱,以代替送交上述試驗所作建築材料合規測試的混凝土原始樣本磚,意圖詐騙而誘使土木署向嘉科發放約200萬元港幣(摺合人民幣約為164萬元)款項,而導致嘉科獲得利益及土木署蒙受不利。
二人將於5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稍後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據悉,土木署於2012年成立小蠔灣工務區域試驗所,為港珠澳大橋香港工程項目進行建築材料合規測試。嘉科獲土木署外判顧問合約,管理及營運該試驗所。
根據顧問合約要求,嘉科須對試驗所進行的測試質素全面負責,並須嚴格遵循香港實驗所認可計劃的認可標準測試程序。嘉科如發現測試服務的質素有任何誤失,須向土木署彙報。如嘉科未能符合合約條款,土木署會暫緩發放款項。

2017年12月,中國香港,在香港離島區大澳山上俯瞰施工中的港珠澳大橋香港段。 圖源:IC photo
港珠澳大橋是“一國兩制”框架下、粵港澳三地首次合作共建的超大型跨海通道,全長55公里,設計使用壽命120年,總投資約1200億元人民幣。主體工程實行橋、島、隧組合,總長約29.6公里,穿越伶仃航道和銅鼓西航道段約6.7公里為隧道,東、西兩端各設置一個海中人工島(藍海豚島和白海豚島);其餘路段約22.9公里為橋樑,分別設有寓意三地同心的“中國結”青州橋、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海豚塔”江海橋,以及揚帆起航的“風帆塔”九洲橋三座通航斜拉橋。
大橋於2003年8月啓動前期工作,2009年12月開工建設,籌備和建設前後歷時達十五年,於2018年10月24日上午9時開通營運。
值得一提的是,在得悉混凝土壓力測試報告造假事件後,路政署已就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工程完成初步的結構檢查,確認全部結構良好,未發現異常跡象,也未發現裂紋,餘下的工程可以繼續按原計劃和目標進行。
土木署也在事件曝光後,複核了測試紀錄。2017年6月,土木署公佈複檢結果,共有30.37萬個混凝土磚接受測試,異常個案有346個,約佔總數0.11%。土木署稱,根據香港的土木工程一般規格要求,這些異常案例並不會影響港珠澳大橋香港段的總體質量。香港律政司曾在一審時稱,複檢開支達到5800萬港元(摺合人民幣約為4769萬元)。
本文系觀察者網獨家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