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港分子煽動抵制立法會選舉,鄧炳強斥責:行為卑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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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者網訊)流竄海外的亂港分子許智峯等人在社交平台煽動香港市民抵制立法會換屆選舉,在選舉當日投白票。對此,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11月8日在保安局官網發表題為《全力維護國家安全 不容掉以輕心》文章,批許智峯等人煽動抵制立法會選舉行為卑劣,並指其行為或已觸犯選舉條例。

鄧炳強在文章中表示,《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由亂變治,社會秩序重回正軌,但我們還要時刻保持警覺,慎防反中亂港分子再生事端,危害國家安全和破壞社會安寧。 我們見到社會上仍有少數激進分子死心不息,透過潛移默化的“軟對抗”方式,包括媒體、影片、刊物、文化藝術甚至網絡遊戲等,煽動及鼓吹暴力,挑起對國家和特區政府的憎恨,市民必須對此高度提防。
鄧炳強指出,最近,有外國的通緝犯及流竄海外的反中亂港分子,例如許智峯等人,在社交網站發帖,煽動香港市民抵制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在選舉當日投白票。 許智峯等人的行為或已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根據《條例》,任何人在選舉期間借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包括向公眾作出任何形式的通訊,以及向公眾分發或傳佈任何材料,不論該行為是在香港境內或在其他地方作出,皆屬違法,可判處監禁3年及罰款20萬港元。 這些破壞選舉的違法行為,亦有可能幹犯《香港國安法》相關條文。
鄧炳強在文中批評許智峯等人是“死心不息意圖攬炒香港的破壞分子”,指他們犯法後棄保潛逃,“無恥地乞求外國庇護”,認為許智峯不但欺騙法庭以獲批准離開香港,還用諸多借口卸責,是“羞恥、虛偽的懦夫行為”。
鄧炳強反問説,“若他認為投白票以反制立法會選舉是合法合理,為何自己不回港進行所謂的‘抗爭’,反而卑鄙地煽動市民違法?”正所謂“叫人衝、自己松”,行為卑劣。市民應認清這班無恥之徒的歹毒心腸,切勿參與不法呼籲或轉載相關違法內容,否則很可能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他強調,對任何違法行為,執法部門必定嚴正執法,不會讓違法分子逍遙法外。
立法會換屆選舉提名期將於本星期五截止,鄧炳強呼籲愛國愛港的有能之士,不論來自社會任何階層,不論政治背景,只要真誠擁護《基本法》並效忠香港特區,請把握機會積極參選,服務社會,改善民生。
鄧炳強説:“我也鼓勵所有合資格的選民在12月19日踴躍投票,選賢任能,讓他們在完善選舉制度下的議會內,為市民發聲,協助提升香港特區的管治效能,為香港開創新局面、新未來。”
此前10月30日,香港特區廉政公署發聲明指出,留意到有人在互聯網呼籲市民投白票,提醒任何人在選舉期間內借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即屬干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可判處監禁3年及罰款20萬元,“不論該行為是在香港境內或在其他地方作出”,會要求相關社交媒體平台移除內容,呼籲市民勿轉載相關違法內容,共同維護選舉廉潔公平。
目前已經潛逃海外的亂港分子許智峯,在香港身負9項控罪,包括涉嫌在2020年5月及6月大鬧香港立法會內委會會場;《國歌條例草案》二讀及三讀期間涉嫌潑臭水等,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及《侵害人身罪條例》。
2020年12月1日,許智峯藉口到丹麥出席一項氣候變化會議潛逃到國外,此後其妻兒父母也全家離港。針對許智峯棄保潛逃,香港警方曾表示,強烈譴責任何疑犯企圖逃避法律責任的行為,會根據案件實際情況,依法循不同途徑追查在逃疑犯的下落,將其緝拿歸案。藐視法律還在犯法後逃竄之流,也有臉面在海外呼籲所謂民主正義,現在又跳出來試圖擾亂香港選舉秩序,實在是可笑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