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1年度個人住房房產税開繳,此前已試點徵收10年
None
11月16日,澎湃新聞從國家税務總局上海市税務局獲悉,2021年度上海市個人住房房產税已於11月15日開啓徵繳。這已是上海徵收個人住房房產税的第11個年度。
2011年1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發《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税試點的暫行辦法》的通知,自2011年1月28日起,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税試點。

根據上海市個人住房房產税徵管相關規定,個人住房房產税的納税人應於每年12月31日前,繳納當年度應納税款。納税人可根據實際,選擇通過電子税務局、付費通網站、有關銀行和税務專窗四種渠道之一繳納税款。對於當年度應繳納的個人住房房產税税款如何確定,上海市税務局表示,税款從納税人取得應税住房產權的次月起計算,按年計徵,不足一年的按月計算應納税額。
(一)凡在2021年之前取得產權的應税住房,2021年應繳納税款為認定通知書中確定的年應納税額。
(二)凡在2021年1月至11月期間取得產權的應税住房,2021年應繳納税款按以下公式計算:當年度應納税款=年應納税額÷12個月×當年度應納税月份數。
凡是逾期納税的,當年度税款從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税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人均60平方米免税住房面積
史先生向澎湃新聞記者出示了他的房產税繳納紀錄,據介紹,他在2011年購入第一套住房後,2016年4月再次購入面積約100平方米的第二套住房,當年底,他繳納了14978.75元税款。此後2017年度至2021年度,每年繳納税款25677.85元。

史先生提供的歷年“房產税賬單”。
根據試點辦法,對上海市居民家庭給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積(指住房建築面積,下同)扣除。即,對上海居民家庭在上海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併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徵收房產税;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按規定計算徵收房產税。合併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為居民家庭新購住房面積和其它住房面積的總和。上海居民家庭中有無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經核定可計入該居民家庭計算免税住房面積;對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税住房面積計算辦法將另行制定。
以一個三口之家的本市居民家庭(夫妻雙方加上未成年子女)為例:
例1. 如果這個居民家庭原來已擁有一套50平方米的住房,現又新購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將這兩套住房面積合併計算後,該居民家庭全部住房面積為16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積為53.33平方米,全部住房面積未超出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積標準,因此,該家庭此次新購的這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可暫免徵收房產税。
例2. 如果這個居民家庭原來已擁有一套150平方米的住房,現又新購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將這兩套住房面積合併計算後,該居民家庭全部住房面積為26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積為86.67平方米,全部住房面積已超過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積標準,因此,該居民家庭新購住房中超出上述標準的部分面積(260平方米-180平方米,即80平方米)須按規定繳納房產税。
例3. 如果這個居民家庭原來已擁有一套250平方米的住房,現又新購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由於該居民家庭原有人均住房面積達83.33平方米,已超過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積標準,因此,該家庭此次新購的這一套住房的全部面積(即110平方米),須按規定繳納房產税。
適用税率暫定為0.6%,符合條件的暫減為0.4%
對於個人住房房產税税率的確定,《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税試點的暫行辦法》第五條規定:適用税率暫定為0.6%。應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於上海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暫減為0.4%。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由上海市統計局每年公佈。

上海市税務局2021年1月29日發佈的《 個人住房房產税税率適用表(2021版)》
未繳清税款的住房,將被限制交易
上海税務局表示,對經催報催繳仍拒不繳納個人住房房產税的,税務機關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處理外,還將根據個人信用徵信管理相關辦法,將欠税信息納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台管理。欠税住房權屬轉移前應繳清房產税税款,未繳清税款的將被限制交易。
繳費渠道包括線上和線下多種方式。線上如上海市電子税務局以及“付費通”網站、“付費通”App、“付費通賬單查繳”微信公眾號。線下渠道除應税住房所在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税務窗口、應税住房所在區税務局辦税服務廳個人住房房產税專窗之外,納税人還可納税人可到就近的上海銀行、上海農商銀行在本市辦理個人業務的營業網點。
需要注意的是,納税人到銀行和税務專窗繳税時,應攜帶產權人之一的居民身份證原件。納税人到税務專窗繳税的,用帶有銀聯標誌的銀行卡,通過POS機當場繳納税款,在銀行網點繳税的可使用銀行卡或現金。
同時,上海税務局推出了個人住房房產税納税清單服務功能,税款入庫後納税人可通過“上海市電子税務局”網站、“隨申辦”App(勞動就業/個税服務)、 “支付寶”App(市民中心/税務/税務大廳/辦税)的個人住房房產税納税清單模塊查詢、保存、打印個人住房房產税電子納税清單。在付費通網站或銀行繳税的,可在繳款之日起3個工作日後進行上述操作。
納税人在繳税時發現系統顯示的納税信息有誤,可攜帶有關證明文件、資料,到應税住房所在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税務窗口辦理更正手續。其他徵收點不受理信息更正業務。納税人居民家庭住房情況發生變化(如發生家庭原有住房減少、家庭人員增減等情況),涉及應税住房房產税納税事項調整的,可攜帶有關證明文件、資料,到應税住房所在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税務窗口申請辦理變更認定手續,從重新認定之次月起調整納税。其他徵收點不受理變更認定業務。
(澎湃新聞記者 劉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