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陽對多名涉“狗咬人”事件幹部作出處理:當事人王新剛被撤職,多名幹部被問責
在“狗咬人”輿情發酵後,23日晚,河南安陽通報了對涉“狗咬人”事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決定。
通報指出,安陽市委、市政府責令安陽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文峯分局、文峯區中華路街道辦事處四個單位作出深刻檢查,並在全市通報批評。
對相關人員的處理情況為:給予安陽市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二級調研員張佔方誡勉談話處理;給予安陽市城市管理執法支隊監督檢查科副科長兼市城市管理局專項治理辦公室副主任郭雙軍黨內嚴重警告、記大過處分,並給予免職處理;給予安陽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負責人、二級高級主辦蔡國強誡勉談話處理;給予安陽市文峯區城市管理局執法中隊副中隊長馮海軍記過處分;給予安陽市文峯區中華路街道辦事處人大工委主任馬彥豐政務警告處分;給予安陽市公安局文峯分局中華路派出所所長楊佔山誡勉談話處理。給予事件當事人安陽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正科級稽查專員王新剛黨內嚴重警告、撤職處分,並調離執法崗位。
據瞭解,11月19日,安陽市成立了“狗傷老人”事件工作組。經核查,涉事的兩隻犬經過訓練和芯片植入,中國工作犬管理協會為其頒發了《犬註冊登記證》,但該協會介紹,該證不能作為認定工作犬的充分依據。目前,安陽市城市管理局已對涉事犬隻進行收容,並註銷了涉事犬隻的《養犬登記證》。同時,安陽正組織對全市烈性犬、大型犬進行全面排查整治,確保不再發生類似問題。
工作組核查發現,10月9日在安陽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門前發生的衝突中,有人攜帶的伸縮棍貼有警用標誌,但為非警用制式裝備。有關部門已對伸縮棍攜帶者作出警告處罰,並依法沒收伸縮棍。
關於網上反映的李小迎涉嫌詐騙“百萬”問題,工作組已責成安陽市委政法委牽頭,組織市政法單位和殷都區公安局、檢察院對該案件進行復核。
另據介紹,23日下午,安陽市召開了全市黨員幹部“轉作風 提效能”警示教育整頓大會。
此前報道:
2021年9月20日下午,78歲的耿大媽在小區遛彎時被兩條大型犬咬傷,從監控視頻中可以看到,兩隻大型犬看到王女士的母親耿大媽經過時,突然上前咬了其臀部,並將其拖拽到路的另一邊。

狗主人試圖拉住兩條狗,但沒有成功,當王女士的母親跑開後,狗主人還拍打了兩隻狗。被咬老人身上出現明顯的牙印,有明顯的的抓痕印……
隨後,狗主人一家“神秘消失”了。王女士於是求助河南廣播電視台民生節目@小莉幫忙,然而截至11月18日,此事已經過去近兩個月,節目拍了有10期,老人的傷也快好了,沒想到王先生仍舊不願意給個説法,最新一期節目中,小莉面對王女士一家,直接氣哭。一起並不複雜的“狗咬人”事件,卻成了媒體遇上的“最難幫的忙”。
同日,小莉透露,被咬老人家屬發來消息,透露社區主任打電話説王某一家想委託社區來和解,她們的要求是在媒體見證下賠禮道歉,這件事兒就可以畫上句號,同時給關心此事的網友一個交代。
歷時兩個月,這起普通的民事糾紛最終在發酵成為全網輿論焦點後迎來和解。據當地媒體報道,11月19日晚,狗主人王某剛就巨型貴賓犬咬傷小區老人一事,向當事人當面致歉,並承諾不在小區內繼續養犬,目前老人已接受道歉。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隨着“狗咬人”事件的發酵,一起百萬詐騙案浮出水面。十年前,王先生的妻子李小迎以幫忙辦事為由騙取了杜慶達100萬元。後多次協商追回資金未果的情況下,他向安陽市公安分局殷都分局報案。
經立案偵查,十年前,在新疆烏魯木齊做生意的杜慶達投資240萬元,在浙江開設了一家電玩城。2011年3月21日,這家電玩城存在不法行為,作為法定代表人的杜慶達因涉嫌賭博罪被浙江淳安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妻子孫秀明急着四處“找熟人”。此時,在河南安陽市工作的親戚介紹稱自己認識的安陽李小迎“有關係”。2011年4月初,孫秀明飛往鄭州,在機場見到親戚和李小迎。孫秀明返回不久後,親戚以“李小迎去交保釋金”為由,告知她需要匯100萬元。很快,她將這筆錢轉至親戚銀行卡。
這名親戚表示,他當時將上述銀行卡通過另外一箇中間人轉交給了尚在天津的李小迎。匯款後,孫秀明時常打電話催問丈夫的事情進展。直至一個月後,杜慶達也沒能回家,後來被判處有期徒刑。孫秀明和家人發覺事情不對勁,聯繫親戚説不想讓李小迎辦了,退錢。多次溝通無果後,2011年10月,孫秀明再次與親戚和李小迎見面。李小迎告訴她可以退70萬元。孫秀明同意後,此後卻很難聯繫上李小迎。
殷都公安分局提請殷都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書的複印件,其顯示,犯罪嫌疑人李小迎涉嫌杜慶達被騙一案,經審查後立案偵查,於2013年1月20日抓捕歸案。經依法偵查查明,2011年4月李小迎以幫杜慶達辦理取保候審或判緩刑為由,詐騙受害人杜慶達的愛人孫秀明100萬元。依據相關法規,犯罪嫌疑人李小迎涉嫌詐騙罪,特提請批准逮捕。
2013年4月,殷都公安分局將上述案件偵查終結,認定上述犯罪事實的證據有報案記錄、證人證言、銀行查詢記錄、抓獲證明、嫌疑人供述。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足以認定,並移送殷都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杜慶達稱,後來這個案件又被檢察院在審查起訴階段退查一次,公安局第二次補證後移送檢察院,但是沒有接卷。最後,犯罪嫌疑人李小迎也於2013年8月“恢復自由”,監視其居住。
2013年9月,殷都區政法委曾為這起案件再次召開過公檢法聯席會議,可檢察院仍以各種理由不接收案卷起訴李小迎。杜慶達開始了自己漫長上訪申訴的道路。後來,安陽市成立了相關聯合調查組。可一年過後,犯罪嫌疑人李小迎仍未到案。杜慶達多次詢問過公安機關案件進展,但相關人員表示檢察院的批准不能再次追逃。
2021年11月21日,新黃河記者多次撥打安陽市殷都區人民檢察院相關工作人員電話,未能接通。
11月22日,安陽市人民檢察院相關工作人員回應稱,“市院對這個案件高度重視,現在正在對所辦相關案件進行復核,有關情況需要諮詢當地宣傳部門,他們會對外統一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