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業集團發佈重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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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佳兆業集團在港交所公告稱,已就本金額約10.97億元理財產品實施償還措施,公司申請於11月25日恢復交易。公告稱,為增加集團的流動性,集團正考慮加快出售房地產項目及優質資產等措施。
公告稱,為其代表集團若干成員公司及其聯營公司所發行本金額約14.93億元的理財產品已於2021年10月及11月到期。於本公告日期,已就本金額約10.97億元的理財產品實施償還措施。該等措施包括由相關本金額到期當月第20日開始兑付10%本金額及利息,自到期日起每3個月再兑付10%本金額及利息;而未償還本金額將按照4.35%的利率向持有人支付延期利息。就餘下約3.97億元的本金額,相關產品的發行人正與相關持有人協商償還措施。

11月22日,佳兆業集團控股發佈《錦恆財富產品兑付方案》。針對投資人到期的本金,到期當月兑付10%,此後每3個月兑付10%;針對投資人的利息,本金到期前不付息,隨本金一起,本金到期的當月兑付10%,此後每3個月兑付10%。對於延期兑付的本金,按照一年期商業貸款基準利率4.35%向投資人支付延期利息。延期利息從錦恆財富產品到期日開始計息,直至完成最後一筆本金兑付後停止計息。延期利息支付為兑付完畢最後一筆本金及到期利息後的第3個月支付50%,第6個月支付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