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能源投資集團本月六人落馬,或牽扯“華信系”26.8億資金陷阱
(觀察者網 訊)11月23日,雲南省能源投資主體——雲南省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雲南能投集團)又有兩個高管——雲南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雲南省天然氣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楊鍵,雲南能投聯合外經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張靜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監察調查。至此,雲南能投集團一個月內已有六位中高層管理者落馬。有關雲能投集團涉嫌違規的問題,目前還沒有完全被披露,但據經濟參考報此前報道,可能和“華信系”26.8億資金陷阱有關。
雲南能源投資集團****一個月內六位中高層管理者落馬
11月23日,據省紀委監委駐省國資委紀檢監察組、曲靖市監委消息:雲南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雲南省天然氣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楊鍵;雲南能投聯合外經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張靜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省紀委監委駐省國資委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經雲南省監委指定曲靖市監委管轄,正在接受曲靖市監委監察調查。

11月24日,雲南能投發佈公告稱,雲南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1年11月23日晚從雲南省紀委省監委網站獲悉,公司控股子公司雲南省天然氣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楊鍵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雲南省紀委監委駐省國資委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經雲南省監委指定曲靖市監委管轄,正在接受曲靖市監委監察調查。
公告指出,2021年8月26日,雲南省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第17次黨委會議決定免去楊鍵雲南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職務;2021年9月7日楊鍵已辭去公司副總經理職務。
公告強調,目前公司及天然氣公司經營情況一切正常,各項工作有序開展,上述事項預計不會對公司及天然氣公司的正常經營和長遠發展等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公司將關注後續進展情況,並按有關規定及時履行相關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值得注意的是,本月初,11月5日,雲能投集團一天之內就有三名高管被調查。包括雲南省屬國有企業專職外部董事、雲能投集團原董事長段文泉,雲能投集團副總裁楊萬華,以及雲能投集團總裁助理張錦燦。

截圖自微信公眾號“清風雲南”
隨後11月13日,又有一人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即雲南能投德宏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德宏州國有資本投資控股集團公司董事長周巍。

公開資料顯示,雲能投集團於2012年2月掛牌成立,成立之初是為雲南省能源資源開發、建設、運營和投融資主體,以及雲南省電力、煤炭、天然氣等能源資源、資產的整合主體。目前雲能投集團旗下有電力、煤炭、天然氣、物流貿易、金融投資、鹽化工、氯鹼化工、工程施工等多個業務板塊。
成立之後,其下屬資源開發業務、物流業務加大投入,業務發展迅猛。截至今年10月底,雲能投集團資產總額2204億元,資產負債率63.51%;今年前10個月實現營收1088億元、同比增長10.73%;實現利潤總額30.57億元、同比增長42.41%。2021年列中國企業500強第175位。
集團原副總裁羅永隆落馬發表“婚姻失敗論”被批:不知廉恥
而早在一年多前,2020年5月19日,雲南省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總裁羅永隆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同年11月,雲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對其作出逮捕決定。

專題片《失守的守門人》深入剖析羅永隆案。圖自微信公號“清風雲南”
今年4月20日,雲南省紀委監委發佈了專題片《失守的守門人》,深入剖析了雲南省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裁羅永隆違紀違法案。
專題片披露,羅永隆1964年10月出生在一個普通的鐵路工人家庭,49歲就被提拔為正廳級國企領導幹部,任雲南省物流集團黨委副書記、總經理。但是他卻政績觀扭曲、工作失職失責,並以所謂“理財”的方式大肆收受賄賂。
羅永隆涉嫌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造成經濟損失四億多元,其中國有資金損失兩億八千多萬元;涉嫌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造成經濟損失近七千萬元,其中國有資金損失近四千萬元;涉嫌受賄罪,共計摺合人民幣1300多萬元。
羅永隆在懺悔書《婚姻不幸失德行,家風不正毀終生》中,把自己的貪腐行為歸結於三段失敗的婚姻導致。
專題片指出,羅永隆的“婚姻失敗論”完全是在“甩鍋”,不正視自身存在的問題,違背了“物必先腐而後蟲生”的基本道理。專題片指出,羅永隆的失職瀆職以及貪腐行為根本不是源於婚姻不幸,而是源於自己的精於算計、貪婪自私、不知廉恥、毫無底線。
雲南能投集團涉嫌違規向“華信系”輸送資金,26億資金或無法收回
有關雲能投集團涉嫌違規的問題,目前還沒有完全被披露,但可能和“華信系”資金陷阱有關。
據《經濟參考報》3月30日報道稱,雲南省屬國有重要骨幹企業——雲南省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雲南能投集團”)在2016年至2018年深陷“華信系”資金陷阱,在“華信系”崩盤前,雲南能投集團旗下公司利用各種交易方式,涉嫌違規向“華信系”輸送約26.8億元資金。雲南能投集團的上述26.8億元鉅額資金面臨無法收回的巨大風險。
2017年12月28日,雲南能投集團旗下公司——雲能商業保理(上海)有限公司(簡稱“雲能保理”)與上海華信簽訂兩份《公開型無追索權國內保理合同》,合同約定上海華信對長城石化公司、黑龍江海亦控股有限公司應收賬款3.1億元及上海華信對深圳雨安石化有限公司的應收賬款1.9億元轉讓給雲能保理,申請保理融資合計5億元。同日,上海華信向三公司分別送達了《應收賬款轉讓通知》,三公司均於當日簽署《回執》,回覆按要求支付購銷合同款項,雲能保理向上海華信放款。
此外,2017年11月28日,雲能保理與金磚國際貿易(襄陽)有限公司簽署的《公開型有追索權國內保理合同》,雲能保理支付了2億給“華信系”公司;2017年12月29日,雲能保理與上海華信簽署的《公開型無追索權國內保理合同》,雲能保理再支付資金3億元。
雲能保理跟上海華信的前述簽約及履行流程,均與保理業務行業慣例不符,涉嫌違規操作。
雲能保理向“華信系”融出的鉅額資金分文未予收回,雲能保理將保理融資十倍槓桿全部用於“華信系”後,已經很難通過保理業務再給“華信系”融出資金,雲南能投集團旗下公司隨即又採取定向資管計劃的方式向華信輸送資金3.8億元。
2018年1月22日,雲能融資租賃(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雲能租賃”)以“定向資金管理計劃”方式,受讓上海華信關聯公司虛假應收賬款收益權的資產管理合同,再次支付融資款3.8億元給“華信系”公司。
除了通過“保理業務”和“資管計劃”的方式向華信系提供資金外,雲南能投集團旗下企業還通過“貿易預付款”的方式向“華信系”公司提供鉅額資金。
2016年12月19日,雲南能投集團和上海華信成立合資公司雲能投(上海)能源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雲能投能源公司”),雙方各持股50%,該公司註冊資金為10億元,雲南能投集團在2017年1月將5億元註冊資金出資到位。
2017年12月2日至2018年1月17日,雲能投能源公司與上海華信關聯公司短時間、高頻次簽訂了10多份《購銷合同》。記者瞭解到,雲能投能源公司涉嫌在上述《購銷合同》 “未進行貨物運輸、交付、驗收”的情況下,甚至不惜向雲南能投集團借款8億,向“華信系”公司支付13億元的採購款,以此進行資金輸送,致使雲能投能源公司瀕臨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