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不得利用互聯網發佈面向中小學、幼兒園的校外培訓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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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網站26日消息,市場監管總局發佈公告徵求《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稿)》意見。

該意見稿中,第十條指出,不得利用互聯網發佈面向中小學、幼兒園的校外培訓廣告。不得利用針對未成年人的網站、網頁、互聯網應用程序等互聯網媒介發佈醫療、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酒類、美容廣告以及不利於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網絡遊戲廣告。
第九條指出,以啓動播放、視頻插播、彈出等形式發佈的互聯網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誌,確保一鍵關閉,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沒有關閉標誌或者需要倒計時結束才能關閉;(二)關閉標誌虛假、不可清晰辨識或定位;(三)實現單個廣告的關閉,須經兩次以上點擊;(四)在瀏覽同一頁面過程中,關閉後繼續彈出廣告;(五)其他影響一鍵關閉的行為。不得以欺騙、誤導方式誘使用户點擊廣告。
第八條指出,互聯網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能夠使消費者辨明其為廣告。通過互聯網媒介,以競價排名、新聞報道、經驗分享、消費測評等形式,或者附加購物鏈接的其他形式推銷商品、服務的,應當顯著標明“廣告”。醫療、藥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醫療器械、農藥、獸藥、保健食品廣告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廣告審查機關進行審查的特殊商品或者服務的廣告,未經審查,不得發佈。
附: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徵求《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