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SEC新規或將阻止中國公司在美上市?外交部回應:堅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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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外交部網站消息,2021年12月3日,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主持例行記者會。
有記者提問:美國市場監管機構週四通過一項規定,允許其將無法向審計機構提供信息的外國公司從華爾街交易所摘牌。這可能會阻止中國公司在美國上市。你對此有何回應?
趙立堅:美方的有關做法是對中國企業政治打壓的又一個具體行動,也是美方打壓遏制中國發展的又一個具體表現。我們對此表示堅決反對。中方始終認為,在資本市場高度全球化的今天,有關各方開誠佈公地就加強跨境監管合作、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等議題,加強對話與合作,才是解決問題的正道。將證券監管政治化,損人害己,將使美國投資者失去投資許多世界上增長最快公司的機會,也將使美國專業服務機構失去許多業務機會。美方應認清形勢,為外國企業在美投資經營提供公平、公正、非歧視的環境,而不是設置重重障礙。中方將採取必要措施,維護自身正當合法權益。

圖自外交部網站
當地時間2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宣佈通過法規修正案,完善了《外國公司問責法案(HFCAA)》 相關的信息提交與披露實施細則,監管政策即將進入實質性執行階段。
官網公佈的信息顯示,新規則旨在確保在美國上市的外國公司遵守美國的規則。“最終規則將使投資者輕鬆識別其審計公司位於PCAOB(美國上市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無法完全檢查的外國司法管轄區的註冊人。此外,外國發行人將被要求披露這些實體的外國政府所有權水平。”
SEC主席根斯勒(Gary Gensler)在聲明中表示:“我們的證券制度有一個基本的協議——2002年通過的《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如果你想在美國上市,審計你賬目的公司必須接受PCAOB的檢查。SEC和PCAOB將繼續合作,確保進入美國資本市場的外國公司的審計師遵守我們的規則。”
根據新規,SEC要求在美國上市的外國企業必須披露是否由政府實體擁有或控制,並提供審計檢查證據,同時以可變利益實體(VIE)上市的企業需要進一步加強信息披露。若PCAOB 規定期內不能取得所要求的審計底稿,或者企業未及時申報是否為外國政府所有及控制,法例准許SEC可禁止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甚至摘牌。
細則明確,被提出監管要求的相關海外公司將有15天的時間向SEC發起司法上訴,SEC對不遵守規則的公司退市時限最長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