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豬擬從“三有”動物名錄中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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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政府網12月10日消息,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有關規定,經組織科學評估,擬定了《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有關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25日。

關於調整《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徵求意見稿)的説明介紹,本次名錄調整,以科學評估陸生野生動物物種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為核心,充分考慮種羣變化動態、面臨威脅、社會關注等多方面因素,提出了名錄調整基本原則:一是堅持生態優先;二是維護科研需要;三是有利於社會發展。
在名錄徵求意見稿中可以發現,曾於2000年被列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的野豬已被刪除。
附:1.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徵求意見稿)
2.關於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徵求意見稿)的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