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宜興發現一例無症狀感染者,市內各類公共交通暫停
央視新聞客户端12月12日消息,12月11日下午,江蘇宜興市在對集中隔離的外省來宜人員例行核酸檢測中,發現一例結果陽性,經無錫市專家組診斷為新冠肺炎無症狀感染者,即轉運至無錫市定點醫院隔離治療。
經排查,該無症狀感染者12月6日10時乘坐G590列車由紹興東來宜興,在宜興高鐵站進行例行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12月6日至9日在萬石海濱建設集團工地等區域活動;12月9日社區獲知其在外省居住地有陽性病例,即轉運至隔離酒店隔離觀察。
截至12月11日21時40分,共排查該無症狀感染者在本市密切接觸者63人、次密切接觸者560人,已全部集中隔離並規範開展核酸檢測,已出結果均為陰性。已採集環境樣本395份,其中8份陽性,為該無症狀感染者住所環境樣本,其餘結果均為陰性。全市完成其他風險人員核酸檢測採樣43850人,已出結果均為陰性,其餘結果待出。
江蘇省宜興市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12月12日發佈關於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12月11日,宜興市在對集中隔離的外省來宜人員例行核酸檢測中,發現一例結果陽性。經無錫市專家組診斷為新冠肺炎無症狀感染者,即轉運至無錫市定點醫院隔離治療。
為了廣大市民的安全健康和全省全市疫情防控大局,宜興市第一時間啓動應急響應,嚴格離宜人員管理,堅決構築既防輸入又防輸出的安全屏障。為快速阻斷疫情傳播鏈條,有效阻止疫情擴散,保障廣大市民健康安全,現就強化當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嚴格落實涉疫重點區域管控要求。**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將萬石鎮海濱建設工地及宿舍、威尼斯汀酒店劃為封控區,將萬石鎮劃為管控區,將宜興市其餘區域劃為防範區。加強網格化管理,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強化主體責任。非必要不離宜,確需離宜的,需持有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二、嚴格落實交通出行疫情防控措施。公路、鐵路、港口碼頭等交通站場要加強客流引導,避免人員集聚,認真查驗旅客信息,落實戴口罩、檢測體温、驗碼等要求。暫停市內各類公共交通、出租車、網約車運行。
**三、嚴格落實隔離管控措施。**封控區內的人員足不出户,管控區內的人員不出小區,人員不得集聚。要嚴格遵守各項管控要求,積極配合健康監測、核酸檢測等工作,不得擅自外出,如違反相關規定引發疫情傳播風險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積極主動配合核酸檢測。**根據疫情防控形勢發展,宜興市將適時調整核酸檢測範圍,請廣大市民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積極主動配合,確保應檢盡檢、不漏一人,遵守檢測點的現場秩序,落實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離等防控措施。
**五、嚴格信息報告。**近14天有中高風險地區及與確診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有軌跡交叉的人員,應第一時間向所屬社區(村)報告,提供活動軌跡和個人健康信息,並配合做好核酸檢測、健康監測等工作,所提供的信息要真實可信,瞞報、謊報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六、嚴格控制各類聚集性活動。**演唱會、音樂會、體育賽事、廟會等公眾聚集性活動一律暫停舉辦或取消。暫停舉辦線下會議、慶典、展會、講座、培訓、招聘等人羣聚集性活動,提倡採取視頻等線上形式舉行。積極倡導喜事緩辦、喪事簡辦,並向社區(村)報備。
**七、嚴格落實公共場所防控措施。**商場超市、農貿市場、酒店賓館、餐飲場所、交通場站等公共場所要嚴格落實佩戴口罩、測體温、査驗健康碼和行程卡等防控措施。學校、養老院、精神病院、福利院、護理院等重點場所實行封閉管理。暫停景點景區、電影院、博物館、圖書館、麻將館、棋牌室、美容院、足浴店、浴室、保健按摩店、歌舞廳、健身房、室內游泳館、酒吧、網吧、遊戲遊藝娛樂廳、室內密閉宗教場所等公共場所運營;暫停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含託管班、興趣班)線下服務。
**八、嚴格落實單位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機關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户要落實主體責任,嚴格落實體温檢測、查驗健康碼(行程卡)和外來人員實名登記等防控措施,督促進出人員佩戴口罩,做好環境消殺工作。特別是保潔、保安及餐飲、快遞、物流等行業部門要嚴格按照要求落實各項防疫措施。
**九、嚴格社區(村)管理。**全面啓動社區(村)疫情防控工作,壓實屬地、部門、單位、個人“四方責任”,落實鄉鎮(街道)幹部、網格員、基層醫務工作者、民警、志願者“五包一”社區防控責任制。嚴格非封控區和非管控區的其他小區(村)出入管理,落實進出人員和車輛登記、體温檢測、查驗健康碼和行程卡等措施。在小區出入口、人員進出通道開展常態疫情防控宣傳,嚴格規範涉疫廢棄物(垃圾)處置工作。
**十、嚴格醫療機構管理。**嚴格醫療機構預檢分診和發熱患者接診收治管理,未設置發熱門診或發熱診室的醫療機構(含門診部、診所、村衞生室等)一律不得接診、收治具有發熱、乾咳、乏力、嗅(味)覺減退、鼻塞、流涕、咽痛、結膜炎、肌痛和腹瀉等疑似新冠肺炎相關症狀的患者。除急診、發熱門診外,二級以上醫院全面推行預約掛號,嚴格限制探視、陪護。全市零售藥店暫停向市民銷售(含網絡銷售)退熱、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類藥品”。
**十一、嚴格落實個人防護。**市民堅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潔、用公筷等良好生活習慣,咳嗽、打噴嚏時注意遮擋,室內常通風,不組織、不參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動,自覺做到少出門、不串門、不扎堆、不聚集,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離。每位市民每天進行自我健康監測,出現發熱、乾咳、乏力、嗅(味)覺減退、鼻塞、流涕、咽痛、結膜炎、肌痛和腹瀉等十大不適症狀時,立即前往就近的具有發熱門診(診室)的醫療機構就診,如實告知14天活動軌跡及接觸史,就診過程中要做好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符合條件且未接種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應積極主動儘早接種。
以上防控措施,從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實施。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將依據疫情風險評估結果動態調整。廣大市民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信謠、不傳謠,弘揚正能量。如有違反上述規定的,依法依規從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