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國國電集團公司副總經理謝長軍受賄、為親友非法牟利、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案一審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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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眾號“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消息,2021年12月14日,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原中國國電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謝長軍受賄、為親友非法牟利、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一案。

邯鄲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2年至2020年,被告人謝長軍利用擔任龍源電力集團公司總經理、中國國電集團公司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職務調整、人員入職等方面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6042萬餘元;2012年至2013年,謝長軍利用職務便利,安排下屬企業以明顯高於市場391萬餘元的價格向其親友經營管理的公司採購商品;謝長軍還徇私舞弊,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損失2393萬餘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為親友非法牟利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謝長軍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謝長軍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謝長軍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社會各界羣眾30餘人旁聽了庭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