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公安廳原副廳長趙濤被雙開: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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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紀檢監察網12月15日消息,日前,西藏自治區紀委監委對自治區公安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趙濤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趙濤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轉移涉案財物對抗組織審查;罔顧中央三令五申,長期大肆收受私營企業主禮品;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將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承攬項目提供幫助,收受他人鉅額財物。
趙濤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後不知恥、不知止,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報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由自治區紀委給予趙濤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趙濤。資料圖自微信公眾號“平安拉薩”
趙濤簡歷
趙濤,男,藏族,山東泰安人,1970年12月生,1994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1年7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
1988年9月至1991年7月,西藏民族學院財經系計劃統計專業學習;
1991年7月至1994年1月,任西藏自治區拉薩市人民檢察院科員;
1994年1月至1995年4月,任西藏自治區拉薩市人民檢察院副科級助理檢察員;
1995年4月至1999年2月,任西藏自治區拉薩市人民檢察院副科級檢察員;
1999年2月至2001年6月,任西藏自治區拉薩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處副處長(正科級,1997.08—1999.12西藏自治區黨委黨校函授學院法律專業學習);
2001年6月至2002年11月,任西藏自治區拉薩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處處長(正科級);
2002年11月至2008年12月,任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城關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2002.09—2005.03清華大學遠程教育學院法律專業學習);
2008年12月至2011年4月,任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司法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2011年4月至2013年4月,任西藏自治區尼木縣委副書記、縣長;
2013年4月至2016年2月,任西藏自治區林周縣委書記(2012.09—2015.07中央黨校研究生院在職研究生班法學理論專業學習);
2016年2月至2020年8月,任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局長;
2020年8月至今,任西藏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
(西藏自治區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