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香港廉政公署再拘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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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香港廉政公署再次採取執法行動拘捕4人。這4人涉嫌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在立法會選舉期間,於互聯網轉載煽惑他人在立法會選舉中投白票及不投票的文章,公開活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目前相關調查仍在進行中,不排除廉政公署有進一步執法行動。
截至目前,香港廉政公署共拘捕10人涉嫌在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香港廉政公署提醒,任何人員觸犯此類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三年及罰款20萬港元。廉政公署再次呼籲市民嚴守法規,共同維護選舉廉潔公平。廉政公署會繼續嚴正執法,打擊操控或破壞選舉的行為,以確保選舉公平公正。
(總枱記者 朱丹 魏可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