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大學生遇害案”家屬質疑庭審推遲,西雙版納市中級人民法院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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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觀察者網 李麗 陶立烽】備受關注的“南京女大學生被男友騙到雲南殺害”一案原定於今天(12月17)日開庭,然而12月16日下午,被害人李某月的父親李先生卻發佈微博視頻向網友求助:臨時接到法院通知,17日的開庭取消了,“我到那(哪)裏申冤,求求全國人民了。”目前該微博已轉發過5.6萬,評論近5000。
對此,觀察者網今日致電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對方工作人員表示,之所以延遲,因為被告人提出非法證據排除的申請,法院需要做出初步的審查。

李某月父親的微博截圖
李先生在視頻中説,16日下午3點多,他臨時收到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通知,稱原定於17日9點的開庭取消了,何時開庭待定。
視頻中,李先生站在法院門口不願離去,幾度哽咽,訴説此次遭遇。他説,全國都知道他女兒的案子17日開庭。
據李先生透露,早在三天前(14號),他就到了雲南,等待開庭。他14日就來過法院,想拿開庭通知書沒拿到。15日又跑了一趟法院,還是沒拿到。16日李先生再次來到法院,被法院工作人員叫進去單獨談話,告訴他17號不開庭了。
李先生稱自己追問法院不開庭是否合規,法院只是給了他一本書,沒有和他解釋清楚不開庭的原因。“我不懂法,我到現在也不知道為什麼”,李先生説,因為這次開庭,一家老小十多口人都從江蘇到這裏(雲南)三千多公里。現在不知道何時開庭,“我們在這,等還是不等?我們現在都沒個譜。”
觀察者網今天(17日)下午聯繫到了西雙版納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對方解釋了推遲庭審的理由。
工作人員表示,昨天(16日)告知了訴訟代理人延遲開庭,因為今天下午要開第2次庭前會議。**之所以延遲,因為被告人提出非法證據排除的申請,法院需要做出初步的審查。**今天下午的第2次庭前會議就會就這些問題進行解決,這些問題的解決才能為下一步的庭審做充足的準備,而不至於在庭審中因為程序性的事項中斷了庭審,反而對正式開庭更不利。
至於今天的庭前會議是否會解決好上述問題,工作人員回應稱,因為還沒開,所以還不知道具體情況。另外,工作人員還表示,具體開庭時間需要等業務庭研究之後,我們才會告知相應的訴訟參與人。
該工作人員最後還表示,這個案子雖然大家都很關注,但是“我們就是按照法院的職權正正常常地辦理這個案子。希望大家也不要過度解讀,我們該走什麼程序就走什麼程序”。
2020年8月4日,勐海縣公安局通報,李某月從江蘇南京到達雲南勐海後去向不明。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洪某與張某光、曹某青前往勐海縣於7月9日晚將李某月誘騙至該縣城郊外的山林中殺害並埋屍。
同年9月11日晚,勐海縣委宣傳部官方公眾號發佈勐海縣人民檢察院通報,該院2020年9月4日對犯罪嫌疑人洪某以涉嫌故意殺人罪、盜竊罪批准逮捕;對犯罪嫌疑人曹澤青、張晨光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批准逮捕;對犯罪嫌疑人祁文強以涉嫌盜竊罪批准逮捕。
另據開屏新聞2020年12月報道,該案曾由西雙版納州檢察院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原因是犯罪嫌疑人洪某的代理律師向警方提出應對洪某進行精神疾病司法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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