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警示之後,中公教育又遭證監會立案調查
刘骞等待
(觀察者網 訊)
12月16日晚間,有着“公務員考試培訓第一股”之稱的中公教育(002607.SZ)發佈公告,表示15日收到中國證監會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調查。
中公教育對此表示,立案調查期間,公司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調查工作,並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早前,中公教育曾在11月30日收到中國證監會安徽監管局出具的《警示函》。此外,中公教育還於10月18日及12月13日兩次收到深交所下發的《關注函》,在第二次《關注函》中,深交所對於中公教育“學員貸款支付學費”的具體模式提出質疑。

2021年11月28日,國考筆試福建省考區福州延安中學考點外,中公教育豎起宣傳旗幟。圖自視覺中國
收到《警示函》後,再遭“立案調查”
中公教育在16日晚間公告中,並未説明所涉“違法違規”具體事項,經查詢發現,其可能與早前中公教育收到的證監會《警示函》有關。
11月30日,中公教育收到中國證監會安徽監管局《關於對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其中指出,2019-2020年,中公教育與關聯方北京創晟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貝丁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吉安市井開區理享學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陝西冠誠實業有限公司等之間存在業務合作,相關交易金額達到應披露標準,但未按規定履行董事會、股東大會審批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四十一條相關規定。
其還表示,已將相關情況記入誠信檔案。中公教育應深刻吸取教訓,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嚴格規範內部審批程序及信息披露行為,杜絕類似違規行為再次發生。
觀察者網查閲中公教育公告發現,中公教育曾在2019年和2020年的定期報告“其他重大合同”章節披露和北京創晟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陝西冠誠實業有限公司的合同,合同金額分別為2.87億元和3.83億元,但在“是否關聯交易”中均列示為“否”。另兩家關聯企業則未曾出現在信息披露中。
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律師厲健對《21世紀經濟報道》表示:“雖然警示函沒有披露關聯交易涉案金額和具體情節,但結合立案公告相對明確的涉嫌事由,可能是針對證監局警示函所涉事項的升級措施。”
深交所質問:是否存在惡意貸款
除了被警示和立案調查,近期中公教育還因半年度報告和三季度報告的信息披露,於10月18日和12月13日兩次收到深交所下發的關注函。
2021年10月15日,中公教育披露了《2021年前三季度業績預告的公告》。據該公告顯示,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歸屬淨利潤預計虧損7.00億元至9.00億元,2020年同期盈利13.21億元;其中,2021年三季度,公司歸屬淨利潤預計虧損6.03億元至8.03億元,上年同期則盈利15.54億元,經營業績大幅跳水。
深交所10月18日下發關注函,督促中公教育説明三季度業績較去年同期減少21億元至23億元的具體原因及合理性等問題。

中公教育於10月29日發公告回覆,稱業績減少的主要原因為教育行業監管政策收緊、主要公職類崗位招錄人數出現下降、疫情反覆擾亂市場招生計劃、公司人力成本有所增加等。並表示上述不利因素不會對公司業績產生持續影響。
12月13日,深交所再度下發關注函,就中公教育回覆公告中信息披露不徹底、解釋不深入的部分進行質詢。

2019年6月22日,北京中關村一處巨型電子屏打出“海淀區熱烈祝賀中公教育深交所上市”的宣傳語。圖自視覺中國
同時,深交所尤其還關注中公教育“學員貸款支付學費”問題,要求中公教育詳細説明它的具體模式、資金支付過程、貸款的利率情況、該模式影響公司財務費用的具體過程。
還要求説明貸款模式下提供貸款金融機構的詳細信息,包括名稱、成立時間、股東結構、是否同公司存在關聯關係、是否具備相關資質,並核查在貸款模式中是否存在惡意放貸惡意催收等違規經營行為,對公司是否存在不利影響。
這裏所涉及的關聯交易、貸款金融機構等未披露信息疑似與證監會《警示函》和“立案調查”相關聯。
此外,深交所還要求中公教育説明2021年半年報中其他應收款第一大欠款方遼寧瀚輝實業有限公司(金額為2億元,性質為押金及保證金)與公司是否為關聯方,相關合作項目是否具備商業實質,合作開發項目截止目前的進展情況,是否按照預計進度進行,項目建設是否存在異常。
目前,中公教育暫未第二封《關注函》做出回覆。按照深交所要求,中公教育應在12月20日前就上述問題做出書面聲明,並將有關説明材料對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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