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速橋側翻:涉事大件運輸車重198噸,疑擅自更改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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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15時36分許,湖北省鄂州市王邊村境內的大廣高速花湖互通D匝道(跨空匝道橋樑)發生側翻事故。事故目前已造成4人死亡、8人受傷。事發時,有4輛汽車墜落,其中3輛為貨車,最重的一輛大件運輸貨車達198噸。
澎湃新聞獲悉,這輛大件運輸貨車於12月14日從陝西臨潼駛上連霍高速。該車進入高速時,持有大件運輸許可手續,但它的路線為臨潼至秦東。秦東為陝西河南交界處、位於陝西一側的高速出入口。

相關信息顯示,該車辦理了從臨潼至秦東的大件運輸許可,臨潼收費站查驗後放行,但它並沒有在秦東駛出連霍高速,而是繼續往河南方向行駛。由於現在省界之間沒有收費站,因此它得以一路開到湖北。
該車於12月10日在陝西省公路局辦理的超限許可顯示,其監護方式為自行監護,通行路線為“臨潼收費站——G30連霍高速——秦東收費站”,通行時段為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20日。車貨總重198噸, 長65米, 寬4.5米, 高4.98米。系天津市平發大件運輸有限公司車輛。其所運貨物為換熱器油箱,貨物重量為184噸。
12月19日,澎湃新聞聯繫到天津平發大件運輸有限公司相關人員,其表示,該車在河南、湖北辦理了超限運輸許可,但他稱他不清楚車輛為何在秦東沒有駛出高速,也不清楚具體行駛路線。不過,澎湃新聞並未查詢到該車在河南、湖北辦理的許可手續。隨後,澎湃新聞致電該車兩位駕駛員,但均無人接聽電話。

湖北側翻高架 圖丨人民視覺
《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下稱《管理規定》)顯示,大件運輸車輛“未按許可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公路的”,視為違法超限運輸。
《管理規定》顯示,載運不可解體物品的超限運輸(以下稱大件運輸)車輛,應當依法辦理有關許可手續,採取有效措施後,按照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公路。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行駛公路。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超過4.5米,或者總寬度超過3.75米,或者總長度超過28米,或者總質量超過100000千克,以及其他可能嚴重影響公路完好、安全、暢通情形的,還應當提交記錄載貨時車貨總體外廓尺寸信息的輪廓圖和護送方案。護送方案應當包含護送車輛配置方案、護送人員配備方案、護送路線情況説明、護送操作細則、異常情況處理等相關內容。
公路管理機構審批公路超限運輸申請,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組織人員勘測通行路線。需要採取加固、改造措施的,承運人應當按照規定要求採取有效的加固、改造措施。公路管理機構應當對承運人提出的加固、改造措施方案進行審查,並組織驗收。承運人不具備加固、改造措施的條件和能力的,可以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委託公路管理機構制定相應的加固、改造方案,由公路管理機構進行加固、改造,或者由公路管理機構通過市場化方式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加固、改造。
經批准進行大件運輸的車輛,行駛公路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按照指定的時間、路線和速度行駛;車貨總質量超限的車輛通行公路橋樑,應當勻速居中行駛,避免在橋上制動、變速或者停駛;通行採取加固、改造措施的公路設施,承運人應當提前通知該公路設施的養護管理單位,由其加強現場管理和指導等等。
對此,有交通行業人士向澎湃新聞表示,該車輛申請的超限許可手續是陝西境內的,它在陝西境內臨潼至秦東段行駛是合法的,但它到秦東後沒有駛出高速,因為省界收費站取消了,所以它才能“報短跑長”,擅自更改路線一路跑到河南、湖北,河南、湖北相關部門日常巡查也沒有發現它,最終導致事故發生。
另據上游新聞19日報道,車牌號為陝AN0257的涉事大貨車隸屬於天津平發大件運輸有限公司。該公司熊姓負責人稱,在湖北境內,該車只辦了99噸的超限證。“這個我們有責任,知道錯了,正在配合交通部門調查。”
為何查不到另兩張許可證?在湖北辦99噸超限證而實際為198噸,為何沒被檢查出來?
熊姓負責人表示,證件如何辦下來的,因“具體辦事人”在事故中喪生,他並不知情。事發前,車輛本欲走匝道中間,但遇養護,施工人員沒讓司機走中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