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及時給如廁後的嫌犯戴戒具致嫌犯跳樓自殺身亡,黑龍江兩名公職人員被判翫忽職守罪
黑龍江兩名公職人員曲某、侯某,因在執行看管任務過程中未及時給嫌犯王某戴戒具,導致王某跳樓自殺身亡。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該案件判決書,曲某、侯某被判翫忽職守罪。
經審理查明,2020年10月30日,王某因感情糾紛在鶴崗市綏濱縣將王玉晶殺害,后王某自殺未遂受傷,被送往綏濱縣人民醫院治療。次日,綏濱縣公安局對此案進行立案,並抽調幹警對犯罪嫌疑人王某執行看管任務。同年11月6日17時許,綏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被告人曲某與巡特警大隊輔警被告人侯某在對王某執行看管任務過程中,未正確履行職責,在王某如廁後自由活動期間未給王某戴上戒具,曲某擅自讓侯某離崗外出吃飯。王某趁曲某單獨看管時跳到病房窗台上,打開窗户跳樓死亡。經法醫鑑定:王某符合高墜致下腔靜脈根部、肝臟及脾臟破裂出血死亡。案發後,案發後,被告人曲某補償王某家屬人民幣250000元,取得王某家屬諒解。2020年11月8日,被告人曲某、侯某到檢察機關投案自首。
鶴崗市興安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曲某、侯某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執行看管工作中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致一人死亡的嚴重後果,其行為已構成翫忽職守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鑑於被告人曲某、侯某犯罪情節較輕,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系自首,二被告人能夠認罪認罰,被告人曲某主動補償王某家屬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可對二被告人免除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第一款、第三十七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第二百零一條之規定,判決曲某、侯某犯翫忽職守罪,免於刑事處罰。
(正觀新聞記者 孫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