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著名教授因與中國合作被判6項罪名,趙立堅:美方打壓科學家
刘骞等待
(觀察者網訊)
當地時間12月21日,哈佛大學一著名化學教授被判犯下六項罪名,涉案緣由竟與參加中國大學的合作交流有關。
據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華爾街日報》22日報道,該教授是哈佛大學化學與化學生物系前主任、納米科學著名專家查爾斯·李波(Charles Lieber),他的案件近期在波士頓聯邦法院受審,陪審團21日裁決李波犯有向聯邦當局作出虛假陳述、虛假報税等六項罪名,原因是他向哈佛和調查人員隱瞞了自己與武漢理工大學的合作關係。
不過,《環球時報》22日評論文章則指出,對李波教授的定罪裁決是“政治對學術最無恥的迫害”。

CNN報道截圖

12月中旬,查爾斯·李波(Charles Lieber)前往波士頓聯邦法院,圖自推特
CNN報道稱,李波與中國大學的合作發生在2011年至2015年間,美國司法部在新聞稿中指出,當時武漢理工大學每月向他支付5萬美元(約合人民幣31.86萬元),還提供150萬美元(約合人民幣955.74萬元)供他在該校建立納米科學研究室。
檢方代理律師門德爾(Nathaniel Mendell)在聲明中稱,李波向哈佛和調查人員撒謊,向國税局隱瞞了自己的真實收入,所謂“陪審團根據證據和法律做出了公正的裁決”。
不過,據《華爾街日報》報道,李波的法律團隊辯稱,李波教授的行為有些草率,但是並非犯罪,聯邦政府缺乏證明指控所需的關鍵證據,“我們尊重判決,但將會繼續抗爭”。

《華爾街日報》報道截圖
據瞭解,李波被裁定的“虛假陳述”罪名最高可判5年監禁,但是因為他此前沒有犯罪紀錄,預計將會被判6個月以內監禁,其他如虛假報税等罪名,如果數額不大一般不會入刑。
實際上,美媒也認為,此次李波被裁定“有罪”是美國司法部門打擊學術界的又一個例子。
《華爾街日報》報道稱,近些年美國司法部發起了所謂的“中國行動”計劃,對一切與中國有科研合作關係的美國學者開展嚴密調查,至少提起25起案件指控,其中有5起指控最終被撤銷,1起被判無罪。
《紐約時報》稱,“中國行動”計劃如今遭遇了一系列挫折,有多起案件被駁回。美國科學界密切關注李波案的審理,把這當作了司法部會否起訴其他研究人員的一個風向標。
《環球時報》12月22日評論文章指出,在所有這些案件中,李波案是“最惡劣的一例”,有關裁決是“政治對學術最無恥的迫害”。
原因就是,在李波被逮捕和起訴的這一年多里,美國司法部的喉舌及各類反華分子不斷污名化李波與中國科研機構的合作關係,污衊他是被中國“收買”的學術“叛徒”。然而,他最終被裁決的罪名實則與“合作”本身無關,僅僅是“沒有及時披露”和所謂“對調查人員撒謊”這麼一個“口袋罪”。
美國的《科學》雜誌也在本月初的一篇文章中清醒地指出,美國司法部對李波等眾多與中國有合作關係的美國學者實施逮捕和指控,是想通過他們攻擊中國對美國進行“間諜”或“知識產權盜竊”活動,可李波最終被指控的罪名卻與這些沒有任何關係,只是他沒有彙報自己與中國的科研合作以及從中獲得的相關收入。

文章進一步稱,李波的這些“罪名”,並不是什麼真正的惡性犯罪,只是未能恰當在研究經費的來源上做好披露的文本工作,這種錯誤通常來説只會面臨“民事或行政處罰”,並不屬於“犯罪”範疇。

12月22日,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在答記者問時表示,我們注意到美國司法部門以打擊經濟間諜為名,打壓科學家,破壞中美正常科技交流的行徑,已經引起美國國內有識之士的廣泛質疑。
趙立堅説,我想強調的是中國對外人才交流合作與包括美國在內的其他國家同行做法並無本質區別。美國一些政府部門及政客不應對此搞污名化,美方應該做有利於中美科技人文交流合作的事。
本文系觀察者網獨家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