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金少將:中國在以色列偷偷試驗巡航導彈?真相也許是這樣
【文/ 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尤金少將】
2021年12月20日,一則簡短的消息出現在《以色列時報》的頭版頭條——以色列國家檢察院以“未經許可製造、實驗並向中國出口數十枚價值數百萬美元的巡航導彈,並在以色列本土進行了危及人們生命財產安全的實驗”為由,起訴了10名個人與3家公司,並扣押其資產。
這條新聞一出來,可算給陰謀論者等到了。儘管當時的網站上尚未公佈任何細節,甚至連涉事企業和個人的信息都尚未公開,但輿論發酵的速度卻遠超想象。

《以色列時報》報道截圖
一石激起千層浪,21日至22日,從歐洲再到美國,這條新聞躍動在多國的電視頻道里,成為了無數中國威脅論理論的新註腳。各種添油加醋的謊話亦是鋪天蓋地而來,有些是中國所有高科技武器都是竊取西方技術而來的尬黑言論,另一些則是中國可以輕易在外國測試和獲得導彈的尬吹言論。拋開事實不談,就衝這個熱度,起碼能趕上半部流量電影或國產動畫。
坦白地説,筆者一開始看到這條新聞時頗為疑惑,因為以色列和中國已經有很久沒有軍貿和軍事技術交流往來的消息了。上次交易還是八十年代中國從以色列引進仿製“怪蛇”系列導彈與獲取小型雷達,升級殲7和殲8系列戰鬥機的時候了。
之後雙方的關係就一直很僵,以色列先是將“迦伯列”-2反艦導彈技術提供給小島上的敗賊逆黨,並幫助他們發展出“雄風”系列反艦導彈;後是背信棄義,撕毀與中國的“費爾康”預警機合同和“哈比”升級無人機合同。
在2006年的黎巴嫩戰爭中更是變本加厲,在明知中國維和人員在執行任務的情況下轟炸維和觀察哨,造成中國人民解放軍中校杜照宇犧牲,且至今未作賠償。
儘管這些年以色列花了很多經費在中國的政界和媒體界運作,試圖將以色列塑造成一個受害者,乃至中國軍事和經濟現代化引路國的形象,但中以關係依舊説不上有多和睦,更別提任何軍事合作了。
以上是出自外交關係層面的分析,而在技術層面上,以色列的巡航導彈技術其實……僅適用於以色列國情。他們的巡航導彈不是空射靶彈“拉個皮”就是反坦克導彈“拉個皮”,射程短、飛行速度低,裝藥量甚至難以單發摧毀一台大卡車。它們一般只能用於地區性的小規模干涉作戰,比如對敍利亞政府軍的城市羣實施偷襲,或者對伊拉克境內所謂的“伊朗目標”實施打擊。
這與我國常年發展、用於快速破拆第一島鏈內違章建築的“長劍”系列重型巡航導彈相比,簡直判若雲泥。就客觀事實而言,刨除媒體和以色列政府方面的包裝和作秀,以色列的巡航導彈技術,根本趕不上印度和巴基斯坦,甚至不及胡塞武裝。這麼屑的技術,真的有什麼值得購買和研究的必要嗎?而且,如果導彈搞到手了,正常的間諜早就帶着導彈回國了,怎麼會在當地繼續製造和試驗呢?這樣的行為也太高調和不合常理了吧?
與“製造、試驗、出口”一樣令人疑惑的,還有此案的案值。幾百萬美元能買幾十枚導彈?姑且按照九百萬美元算,就算是被稱為“小巡航導彈”的射程只有30公里的“戰術長釘”,單系統售價也得是20萬美元;“黛利拉”(Delilah)巡航導彈就更貴了,一發50多萬美元,用航空器試驗的批文、油錢和全程觀測費用還得另算。

“黛利拉”(Delilah)巡航導彈,圖片來源:wiki
折騰了半天,除去測試費用,要麼買不到40枚“拉皮”反坦克導彈,要麼買15枚左右的“拉皮”靶彈,還都是上個世紀末水平的技術,這是跟自己的錢包有仇嗎?況且,如果有誰急需這兩種導彈的樣品,那還不如去找阿拉伯敍利亞共和國買它們的啞彈,從當地糧食危急的情況看,也許一集裝箱大米就能拿下。
綜上所述,這筆非法生意一不合邏輯,二性價比低,三不切合實際需要。受過專業訓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情報人員哪怕腦袋被驢踢了也不會去做的。按此推論,這篇報道似乎應該是炒作或捏造。但除了偶爾虛報軍功和替政客們擦屁股外,《以色列時報》的報道通常還是有些可信度的。他們也完全沒有必要為了博眼球,捏造這麼一條新聞來破壞與中國本就不睦的關係。
那麼,如果以色列方面的報道大體沒有問題,中國情報人員的常識也沒有出現問題,這事兒很可能就只有一個合理的解釋——這些購買導彈的確實是中國人,只不過不是温和的大陸中國人,而是一些極端的台灣地區中國人。
台灣地區與以色列在某些方面可是極為火熱的。以色列幾乎每年都向台灣地區出口高新技術,以此贏得某些人惠予當地的暴利,這其中當然也包括軍事技術。早在2006年7月,以色列就向台灣當局提供了之前用於攻擊黎巴嫩、殺死中國軍事觀察員的激光制導炸彈;而在當年9月,台灣媒體更是披露,以色列正在幫助台灣地區升級和改進其“天馬”中程彈道導彈,相關合作甚至可能包括化學彈頭的研發和倉儲。而面對中方的質詢,以色列方面也全然沒有任何公開澄清或整改項目的意圖。
即便到了今天,這些合作也未停止。就在2021年11月25日,第8屆“台以科技合作會議”還是在疫情加劇的背景下照常舉行了,雙方甚至還簽訂了於明年起在數字醫療、水產養殖與海洋生物技術領域共同投入6項科研合作計劃,預計1月開始執行。
既然以色列之前長期與台灣地區合作,並密切參與其導彈項目,那麼應台灣地區目標客户的要求,在以色列本土直接製造和試射樣品,這一事件的起承轉合,就完全能達成邏輯自洽了。
主動披露此次事件,是否意味着以色列或者以色列軍工部門想要表現出對華示好的姿態呢?如果這樣想,就有點天真了。絕大多數國家並不會像中國人一樣採取類似的手段來釋放善意。以色列人逮捕這羣人的原因,恐怕也只是軍工產業體系內卷造成的分贓不均。這或許就是這次案件的真相所在。
根據以色列媒體在23日的後續跟進報道,稱該調查項目開始於2020年,非法交易由以色列無人機企業家兼Solar Sky公司創始人Ephraim Menashe促成,他作為中間人聘請了Innocon無人機公司的所有者Tzvika和Ziv Naveh,以及其他未透露姓名的嫌疑人蔘與本案。除了涉及安全犯罪和違反國防出口管制法外,本案還涉及洗錢、權錢交易等其他起訴。

Innocon的一款無人機,圖片來源:Innocon
從目前的名單上看,涉事人員多為無人機系統相關人員,而非專業巡航導彈系統相關人員。即便獲得“長釘”與“黛利拉”導彈(以色列國防部的國防出口管制局(DECA)內部的腐敗問題本就十分嚴重,與阿拉伯同行們比也不遑多讓,不過是媒體曝光率不高而已,弄幾枚導彈出來應該不難),恐怕涉事公司也不具備製造和測試的能力。
這樣看來,本案相關人員和公司,其直接參與研發和生產的,應該並非傳統意義上的巡航導彈,而是以色列人概念裏的巡航導彈——也就是以“哈比”無人機為代表的自殺式攻擊無人機。
以色列人的自殺式無人機技術實際上脱胎自兩伊戰爭後期伊朗伊斯蘭革命衞隊使用的Ababil。這類無人機目標小,機動性好,難以被幹擾和攔截。威力略高於150mm級別的炮射榴彈,射程雖多不過500公里,但也足夠用於支持戰役級別的軍事行動。
它最為核心的優勢是技術含量低且成本更低,易於製造和生產。連胡塞武裝都可以在前線靠民用設備大量組裝生產並使用這一形制的無人機,並用於攻擊沙特的油田與前線軍隊,使用的隨意程度堪比《帝國時代3》中不要錢的神火飛鴉。毫無疑問,這一武器儘管“窮且low”,卻依舊可以在戰役級軍事對抗中製造縱深威懾、恐慌和傷亡,而用美國人的話説,這叫“有效的非對稱戰爭手段”。
早在2017年的台北航展上,偽政權當局所展示的“劍翔”反輻射無人機就因為與以色列的“哈比”無人機撞臉而引起過爭議。現在看來,這兩款無人機間的關係恐怕遠沒有“撞臉”那麼單純。
近些年台偽政權雖然頻頻在外交場合上吃癟,但其從外界獲取軍事技術的渠道還沒有遭受徹底的打擊。連一些一直對外宣稱“與中修好”的國家亦頻繁參與其中,僅通過目前已知的消息就可以知道:新加坡方面依舊在參與“雲豹”後繼項目的研發工作,而日韓則分別深度參與着“國艦國造”項目中的“盾艦”與“潛艦”項目;以色列一直在明裏暗裏參與着偽政權的攻擊型導彈、無人機、運載火箭與衞星項目;而在歐洲,則有自行火炮、彈藥項目,以及立陶宛提供的部分蘇聯武器資料與實物。
這些還僅僅是在明面上我們可以觀察到的情況,在暗中進行的尚無法觀測的交易還不知道有多少。“明槍易躲,暗箭難防”,如果將精力集中於美台軍售,或許就更難注意到這些桌面下的蛛絲馬跡。
如果你不去封鎖敵人,敵人就會來封鎖你。如果你不去剷除牆頭上的雜草,雜草便會野蠻生長。對於相關國家和地區胡作非為,需要更積極的應對,在適當的條件下,不僅可以抓住典型懲罰,甚至可以追溯過往。雖然大陸對台灣地區的軍事優勢在不斷增長,但這些“暗箭”,依然可能以戰士們身上流出的鮮血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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