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分屍卻遺失殺人記憶、催眠前後供述一致,法醫這樣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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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的江南酷暑難耐,浙江某地的“漁人碼頭”原本是個吹吹海風消消暑熱的好地方,誰承想這裏卻發生了殺人拋屍的恐怖事件。更為離奇的是,犯罪嫌疑人歸案後,對分屍拋屍事實供認不諱,卻聲稱不記得自己曾經殺過人……
時間追溯到2014年7月的一天,浙江某地警方在海塘外發現了來自人體上肢的屍塊,經過偵查鎖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某。此人歸案後,很快就承認了自己用刀分屍後,把屍體拋到海里的事實,但對於人是否是他殺的以及如何殺的卻完全不記得了。
分屍拋屍卻不記得殺人,是在裝瘋賣傻還是真有精神疾病?警方一時無法確定,於是找到某專業機構對王某進行催眠,可被催眠的王某仍然無法重拾“殺人記憶”。
2014年12月24日,警方找到了司法鑑定科學技術研究院(以下簡稱司鑑院)法醫精神病學研究室,委託他們對王某在殺人、分屍和拋屍時的精神狀態及刑事責任能力狀況進行鑑定。
法醫張欽廷接手此案。他從2002年開始就在司鑑院的精神病學研究室工作,如今已是科室副主任、主檢法醫師,是一名妥妥的業內高手。
“對於分屍、拋屍記得清清楚楚,但殺人記憶卻完全遺失,這確實有點離奇。”張欽廷近日接受《法治日報》記者採訪時回憶説,當時他查看了王某的審訊和催眠記錄,發現其催眠前後的供述完全一致。

張欽廷在受理案件前提醒警方先給王某做了兩項檢查,一是24小時動態腦電圖,目的是排查癲癇病,因為在癲癇病發作期間,患者存在意識障礙,無法自控,可能導致殺人;二是做腦部磁共振,排查王某腦部器質性改變的可能性。
2015年1月12日,張欽廷終於見到了王某。王某看上去是一個性格內向的男人,交流並無障礙。隨着和王某談話的深入,案情也隨之清晰起來。
王某和死者張某都不是本地人,原本也不熟悉,兩人初識在一輛火車上,當時張某沒座位,王某就好心借了一個小凳子給他,於是兩人留下聯繫方式,但之後再沒有聯絡過。
直到案發前一個星期,張某忽然聯繫王某,説自己想跟他一起找工作,兩人便來到案發地,一起租房成了室友。可沒過幾天,張某忽然又説要走,不想待在這裏了。王某就有些不高興了:“説好一起找工作,現在卻説走就走!”
誰知次日一早,王某發現張某死了!而他完全不記得前一天晚上發生了什麼。“他説他只是勸張某明天再走,之後就睡了。”張欽廷説,王某的説法和之前的訊問筆錄是一致的。
“他回憶説,自己醒來時發現手上滿是鮮血,當時也嚇得半死,因為真不知道頭天晚上發生了什麼。他堅稱自己雖不高興卻沒和張某吵架,更沒想殺張某。但想到兩人共處一室,如果案發,自己一定脱不了干係,於是就決定拿刀分解了張某的屍體,隨後把屍塊分開丟到了海里。”張欽廷如此描述王某的供述。
眼前這個話不多、其貌不揚的男人到底是不是殘忍的兇手?張欽廷心裏的疑問越來越多。
當時王某還告訴張欽廷,他平時見不得別人哭,一見到人哭就很想發脾氣打人;自己曾有一次忽然倒地不醒,但沒抽搐,應該不是癲癇病,不僅如此,自己還疑似有夢遊症狀。“別人第二天跟我説,我頭天晚上睡着睡着突然起來整理東西,但我自己完全記不得了。”
按照已經掌握的線索,張欽廷懷疑王某很有可能患有睡行症(既通俗理解的“夢遊”)。於是張欽廷聯繫當地警方,請他們配合做相關調查,以證實他的猜測。
“首先是要調查王某和張某之間是否有金錢糾葛,其次調查當天王某有沒有喝酒,後來這兩個方面都被排除了。”張欽廷告訴記者。
警方又走訪了王某的老家以及其曾被關押過的看守所,從和他接觸過的人身上找線索。
“王某家人和鄰居都證實,王某夫妻關係不好,他一發脾氣就控制不住打老婆,也打小孩。”張欽廷説。
如此看來,王某是個性情暴躁的人,與眼前的木訥形成極大反差。張欽廷於是給王某做了一份專業問卷,分析出他具有高度敏感、緊張焦慮的性格特點,甚至還有點反社會人格。
事後警方得到的線索再一次證實了張欽廷的懷疑。“他老婆反映,他們在一起打工時,曾發現他很多次半夜起來收拾東西,喊他他也不答應,第二天問他又説不記得。”類似情況也發生在看守所。
張欽廷又相繼排除了王某有幻聽、幻覺和妄想的可能。一系列嚴密的調查和客觀證據讓張欽廷確認,王某睡行症的診斷成立,但又認為其殺人時的狀態不完全符合睡行症或病理性半醒狀態的診斷要點。
“殺人等極端暴力行為多見於病理性半醒狀態而不是睡行症。所謂的病理性半醒狀態,一般有軀體或情緒因素作為誘因,出現意識不清、片段性錯覺、幻覺、驚恐與憤怒情緒等症狀,顯然也不符合本案的情況。”張欽廷解釋道。
結合公安機關在調查過程中,排除了利益、醉酒等現實作案原因和目的,張欽廷認為,王某的症狀可以診斷為非器質性睡眠障礙。
王某在殺人時存在意識障礙,喪失了實質性辨認和控制能力,對其殺人行為,法醫認為應評定為無刑事責任能力;但在分屍、拋屍的過程中,他意識清晰、精神狀態正常,因此可評定為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歷時近4個月,張欽廷終於釐清了王某殺人、分屍、拋屍的全部精神狀況,並將鑑定意見交給了警方,根據這份鑑定意見,王某被以涉嫌侮辱屍體罪移送審查起訴。
“性質如此惡劣的殺人案,就因為您的一份鑑定意見,就可以‘脱罪’,這可靠嗎?”面對記者的疑問,張欽廷説:“這就是精神鑑定的難點所在。我們不能隨意下結論,要進行一系列嚴謹科學客觀的調查和診斷,排除一切可能因素才可以下結論。”
他告訴記者,精神鑑定不是心理測試,每一個環節都要經過精心設計,經得起推敲和驗證,可謂一環套一環。
(餘東明、張若琂、阮雋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