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鐸:日本在南海問題上當謹言慎行
日本上週通過其常駐聯合國代表團向聯合國秘書長提交照會,認為中國在南海劃設的有關領海基線“不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指責中國“限制其他國家的航行和飛越自由”。照會還援引所謂南海仲裁案裁決,認為南海部分地物是不能被據為領土、也不產生領海和領空的低潮高地,妄圖否定中國對南沙羣島的領土主權和在南海的海洋權利。
日本上述觀點既不符合事實,在法理上也站不住腳。中國1996年公佈的西沙羣島直線領海基線符合一般國際法和國際實踐,中國曆來對南沙羣島整體擁有領土主權,美濟礁等海洋地物是南沙羣島的組成部分。儘管中國與一些周邊國家在南海存在領土主權和海洋劃界爭議,但該地區的航行和飛越自由從未因此受到干擾。
日本並不是南海問題的當事國,但在東海與中國有領土和海洋劃界爭議。作為美國的重要盟友,日本近年來介入南海問題並試圖施加影響的招式不可謂不多,但卻從沒發揮過什麼建設性作用。早在菲律賓單方面提起南海仲裁請求時,所謂仲裁庭的絕大部分成員即是由時任國際海洋法法庭庭長、日本籍法官柳井俊二一手指派的。柳井俊二在參與組建仲裁庭的同時,還在日本國內擔任安倍政府“安保法基礎再構建懇談會”會長一職,為安倍修憲、解禁集體自衞權、強化日美同盟提供理論支持,其政治傾向不言自明。所謂仲裁裁決發佈後,日本政府也多次就所謂“裁決拘束力”高調發聲,罔顧南海有關爭議問題的來龍去脈和歷史經緯,指責中國“不遵守國際法”。
在“南海軍事化”方面,日本也稱得上是推手之一。即便是在去年其國內新冠肺炎疫情形勢嚴峻時,日本依然派遣“加賀”號直升機航母(DDH-184)、“雷”號驅逐艦(DD-107)和“蒼龍”號潛艇(SS-510)在南海大搞反潛演習。而這還只是日本不斷強化在南海軍事存在的一個縮影。
日本這次“照會介入”南海問題的緣由,是2019年底馬來西亞向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提交在南海的200海里以外大陸架外部界限劃定申請。這個劃界申請影響了中國在南海的主權和海洋權益主張,中國不得不向聯合國秘書長提交照會表明立場,要求大陸架界限委員會不要審議該申請。然而,一些南海沿岸國和部分域外國家卻先後提交照會或聲明,質疑、攻擊中國的主張,挑起了一場“外交照會戰”。不過,在過去三個月,這場“外交照會戰”已經漸趨冷卻,日本突然選擇此時向聯合國秘書長提交這樣一份照會,很難不讓人懷疑是經過精心設計的。
從時間上看,日本提交照會是在拜登就任美國總統前一天的1月19日。鑑於拜登政府在對華政策包括南海問題上可能採取更趨倚重盟友、夥伴的“多邊主義”和更傾向於打“規則牌”“法理牌”,日本此舉可以稱得上是給拜登政府的一份“禮物”。值得玩味的是,過去一週,日美國家安全部門高官和防長在互動時均提及釣魚島問題,並再次確認“釣魚島是《日美安保條約》第五條的適用對象”。
從內容上看,日本照會沒有過多涉及島礁歸屬和法律地位等其他國家更願意拿來做文章的話題。這似乎是有意而為之。
一方面,日本希望在領土主權爭議問題上表現得“中立”一些,至少在表面上如此。畢竟在20世紀前半葉,日本在侵華戰爭期間還有過侵佔中國西沙羣島和南沙羣島的不光彩歷史。
另一方面,日本也試圖避免影響自身在衝之鳥礁問題上的立場和利益。眾所周知,衝之鳥礁在高潮時只有兩張牀大小面積的岩石露出水面,但日本認為衝之鳥礁是完全意義上的島嶼並擁有專屬經濟區、大陸架,甚至以此主張200海里以外的大陸架。日本的立場一直以來遭到中韓等國的強烈質疑和反對,認為這一主張是對人類共同繼承財產的侵蝕。日本以衝之鳥礁為基礎提交的200海里外大陸架劃界申請也沒有得到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的認可。反觀日本在南海問題上出招時的精心設計,國際社會完全有理由質疑,日本在解釋和適用海洋法相關規則時,到底是出於對國際法價值觀的真正尊重還是出於對自身政治利益的現實考量?
無論對於周邊的沿岸國還是對於航道的使用國來説,南海的和平穩定都彌足珍貴也來之不易。日本不是南海問題的當事國,本應謹言慎行、發揮建設性作用,而不是搬弄是非、攪局南海穩定。(作者是中國南海研究院海洋法律與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