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偉文:科研誠信建設刻不容緩
作者:段伟文
近日來,有關論文涉嫌造假查處情況的通報引發熱議,科研不端行為再次成為科技界乃至社會公眾關注的話題。這表明,整個社會已經意識到,面對我國走向科技自立自強之路和邁向創新型國家的新時代需求,對科研不端等科研失信行為的打擊亟待加強。
回顧新中國科技發展的艱辛歷程,今天之所以能邁向科技強國之路,與錢學森等老一代科學家開創的嚴肅、嚴密、嚴格的“三嚴”作風是分不開的。當前,我國正處於由高速增長轉向高質量發展的關鍵時期,科技工作者特別是院士與知名科學家應該以更高的科學道德標準要求自己。不論是自己做研究還是帶團隊,都應該嚴格自律、高度負責,都應直面問題、勇於擔當,不辜負國家和人民的託付。
從國家層面來講,借鑑近年來反腐敗取得決定性勝利經驗,能否實現對科研不端行為的零容忍,至關重要的應對之道有兩點。一是劃定強化治理的時間線,如以《科研誠信案件調查處理規則(試行)》頒佈前後為界線,對於此後不收手的不端行為從嚴從重查處;二是要抓關鍵少數,促其發揮榜樣作用,以高標準規範自律。唯其如此,才可能在科研誠信建設上走出疲於應對各種撤稿和論文代寫等事件的困境,扭轉科研誠信工作按下葫蘆浮起瓢的被動局面。
對於影響較大的涉嫌科研誠信事件,可考慮公開調查報告,這在國際上也是比較常規的做法。在2002年的貝爾實驗室舍恩造假事件中,獨立的審查委員會提交併公佈了長達125頁的結論性報告﹐確認舍恩造假。實際上,對相關焦點問題的質疑、解釋與判斷等信息的公佈,不僅能提升類似耗時費力的案件查處工作的公開性與透明度,增強科技界和全社會對科研誠信建設的信心,而且有助於廣大科研人員利用這一難得的學習機會,在認識上更清晰,在實踐中更有效地避免“圖片誤用”與“圖片造假”等有違科研誠信規範的行為。
科技界乃至整個社會還應該超越對具體處置的簡單批評或肯定,針對相關事件暴露的問題展開開誠佈公的討論。恰如有關專家坦言,一方面,如果存在大量錯誤使用,雖不能定性為造假,但也是不嚴謹或科研失範的行為;另一方面,是不是應對有關的學術權威和實驗室負責人的管理不善嚴格追責。就當下來看,特別是面對近年來我國科技人員在生物醫學領域動輒上百篇撤稿,且其中近一半涉及圖片不當使用的嚴峻現實,應以有關事件的查處為起點而不是終點,才有可能對科研不端行為起到強有力的警示與扭轉作用。
長遠看,中國的科技強國之路離不開科研誠信建設保駕護航,而其治本之道在於,通過良好的科研實踐,從機制上抑制科研不端。針對比較突出的論文發表中的圖片處理不當的問題,國際科學界通過預註冊和預審核等機制的建立,在良好的科研實踐方面展開了很多有益的探索。2017年,德國萊布尼茲衰老研究所所長、細胞生物學家魯道夫被爆發表了8篇帶有數據錯誤的論文,其中包括圖像的編輯不當或重複部分。經調查,魯道夫因未能對其領導的實驗小組加以適當的監督,被判定為“嚴重過失科研行為”,受到最嚴格的懲罰。此後,為了恢復學術聲譽,該研究所要求研究人員將研究數據提交到一個強制性的數據庫,在公開發表前對科研人員和博士生的論文進行預先審核,以此確保研究數據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在我國,近年來十分重視數據共享和倡導開放科學,但很多時候沒有落到實處。目前,我們應該從推動科技自立自強發展的高度,將數據共享和開放科學視為知識創新方式和科研誠信建設機制的關鍵抓手,在加大數據共享的基礎上,通過預註冊、預審核等面向開放科學的知識創新與評價平台的構建,使科研誠信實踐有機地貫穿於知識生產的全生命週期之中,切實有效地推進更高質量、更負責任的研究與創新。(作者是中國社科院科學技術和社會研究中心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