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消費貸款背後,竟是騙錢騙色的黑色產業
作者:徐灵菱
案件背景:
醫美整形已經形成了一個規模龐大的客户市場,但市場規模化的背後是行業的不規範。近年來,一些不法分子勾結美容醫院、網貸平台,誘騙消費者踏入消費貸陷阱之中。今天,與大家分享一起年初上海嘉定法院判決的真實案例。
案件經過:
十九歲的曄曄和年輕的媽媽曉霞,近來有機會獲得一份“高薪私人助理”就業崗位。但招聘者告訴母女,“僱主”對應聘者的容貌形象要求很高,就職需提升個人形象。在高額薪水的誘惑下,母女跟隨招聘者來到一家名叫“眾顏醫療美容門診部”的美容醫院做整形手術。來到醫院後,母女二人接受衣着考究妝發精緻的醫美助理的一對一服務,並定製了昂貴的整形套餐。儘管因囊中羞澀支付不起昂貴的美容整形費,但寄希望於入職高薪崗位,母女二人最終選擇通過“美容消費貸款”方式支付相關費用。那麼,背上萬元消費貸款的母女最終能否拿到這份高薪崗位呢?
其實,這是一份不可能拿到的“高薪崗位”。這份所謂“高薪崗位”背後,是不法分子勾結美容醫院、小貸公司而精心設計的“整容貸款”陷阱。所謂的招聘方經事前預謀,與上海眾顏醫療美容門診部有限公司的負責人達成“協議”,由招聘方作為合作“渠道”,為醫院招攬整容“客户”。為牟取非法利益,招聘方利用信息網絡向眾多不特定的人發佈所謂“包養”“商務伴遊”等黑灰行業職位的虛假信息(行話“發帖”),在微信聊天中許以高薪(行話“聊户”),待被害人前來應聘時,以就職需提升形象、費用可報銷等為由,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後接受整容要求(行話“面試”),隨即將被害人帶至合作的美容醫院(行話“帶户”),經一夥的“面診師”設計整容項目(行話“面診”)。與此同時,在相關團伙人員陪同下,在合作的貸款平台業務員處辦理消費貸款,付款後進行整容手術。被害人交納的整容費用由醫院、招聘方、貸款業務員等各層級涉案人員按比例瓜分。事後,招聘方以被害人得罪“客户”、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為藉口,使被害人被迫接受無工作可安排的既成事實(行話“排雷”)。
處理結果:
上海警方將從事“發帖”“面試”“帶户”“試活”等環節的黨某李某等12人先被送上審判席。2021年2月,這一犯罪團伙12人因詐騙罪、組織賣淫罪等分別被判刑二年三個月到十一年不等。整形醫院負責人及其他涉案人員被另案處理。
律師分析:
本案屬於典型的虛假招聘型消費貸案件,理應以詐騙罪追究相關相關人員刑事責任。此類案件社會危害巨大,通常的虛假招聘型消費貸案件中,招聘方往往以提供高薪職位為餌,要求求職者滿足“美容”、“培訓”等各類入職要求,並以誘騙求職者通過消費貸方式支付相關費用,後以各種藉口拒絕錄用求職者,致使求職者身陷消費貸陷阱之中。當然,本案也有其特殊之處,求職者所求的“商務伴遊”之類的高薪崗位,其實是黑灰地帶的產物。
那麼,在面對此類美容消費貸款時,應當如何應對呢?
首先,事前高度警惕應聘單位要求求職者進行各類職前貸款的情況,切忌觸碰不法黑灰產業的崗位招聘,避免踏入不法分子構建的陷阱。
其次,事中要充分考慮個人的經濟承受能力,切忌在“免費”“優惠”等宣傳字眼的欺騙下倉促簽字。借款人應當選擇正規的金融機構通過正規的手續流程進行貸款。在簽訂美容消費貸款合同前,應嚴格審查貸款合同中的借款期限、約定利率、擔保條款、逾期條款、違約金條款、授權條款等。
最後,對於以各類虛假理由引誘消費者貸款而簽訂協議的情況,屬於《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規定的“套路貸”情形,系典型的詐騙罪,消費者應當主動向公安報案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