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五部委聯合發佈:嚴禁小貸公司向大學生放貸!
【環球網訊】3月17日,銀保監會聯合五部委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四個方面進一步規範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監督管理。

《通知》明確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向大學生髮放互聯網消費貸款,進一步加強消費金融公司、商業銀行等持牌金融機構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業務風險管理,明確未經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機構一律不得為大學生提供信貸服務。
對於放貸機構,《通知》提出三方面要求。
一是規範放貸機構及其外包合作機構營銷行為,要求放貸機構實質性審核識別大學生身份和真實貸款用途,不得以大學生為潛在客户定向營銷,不得采用虛假、引人誤解或者誘導性宣傳等不正當方式誘導大學生超前消費、過度借貸,放貸機構外包合作機構不得向放貸機構推送引流大學生。
二是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風險管理,針對貸前審核、貸後管理等關鍵環節進一步明確風險管理要求,要求嚴格落實大學生第二還款來源,規範催收行為,加強個人信息保護,所有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信貸信息都要及時、完整、準確報送至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
三是部署開展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業務監督檢查和排查整改工作。
銀保監會等五部委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對於已發放的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一是要求小額貸款公司制定整改計劃,已放貸款原則上不進行展期,逐步消化存量業務,嚴禁違規新增業務。二是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排查,限期整改違規業務,嚴格落實風險管理要求。
《通知》中提到,各地公安機關要依法加大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業務中違法犯罪行為查處力度,嚴厲打擊針對大學生羣體以套路貸、高利貸等方式實施的犯罪活動,加大對非法拘禁、綁架、暴力催收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依法打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違法犯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