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海平:不要對中國海警法做惡意揣測
作者:宗海平
中國《海警法》明確中國海警在中國管轄海域及其上空開展海上維權執法活動。這一正當合理的規定引發域內外部分人士的關注和炒作。美越日等一些媒體智庫批評中國海警的管轄海域“不符合國際法”,聲稱中國海警將在原本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不允許的海域執法,是要“獨霸”南海。
中國《海警法》立法是中國主權範圍內的事,他國公開説三道四,橫加指責,明顯違反國際法“不干涉內政”的基本原則。這些抹黑攻訐論調的背後,是片面解讀《公約》,頑固堅持已成為一張廢紙的南海仲裁案非法裁決。毫不誇張地説,拿中國海警在中國管轄海域開展海上執法説事,是赤裸裸的雙重標準。
首先,多數國家的海警立法對管轄海域均作原則性表述,中國《海警法》與此並無二致,不應戴上有色眼鏡來看。美國《海警法》規定,美海岸警衞隊應在公海及美管轄海域及其上空進行執法或協助執法活動。澳大利亞《海警法》規定,澳海岸警衞隊職責為在澳沿海區域、毗連區及專屬經濟區開展執法活動,在職責海域開展聯合搜救活動。越南、菲律賓《海警法》規定本國海警在管轄海域開展執法活動,特定條件下可在管轄海域外執行任務。馬來西亞《海事執法局法》規定海事執法局在馬內水、領海、大陸架、專屬經濟區及漁業區和對應空域活動。
其次,炒作中國實施《海警法》將增加海上衝突風險,影響南海通道安全,是典型的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中國《漁業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環境保護法》等一些法律對海上適用範圍都有類似規定。上述法律已實施多年,為在相關領域維護秩序與安全、規範行為與合作發揮了重要積極作用。同樣,中國《海警法》的公佈實施,將使海警維權執法活動更有法可依,增加海警行動的透明度和可預測性,將更好地避免誤判,維護海上秩序。
第三,中方一貫致力於與直接有關當事國通過談判協商解決海洋爭議,這一立場不會因為《海警法》的實施而改變。中國的周邊外交政策是明確的,中國的涉海政策也是一貫的。中方與周邊國家存在海洋權益主張重疊是客觀事實,但中方與周邊國家妥處分歧、推進合作的大門永遠是敞開的。
部分人士唯恐天下不亂,惡意揣測中國《海警法》,背後還是企圖炮製渲染“中國威脅論”。這老一套早已過時,可以省省了!(作者是國際問題觀察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