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列車出軌事故造成重大傷亡,涉事工程車司機被撤銷保釋將由地方法院重新裁定
【環球網報道 記者 尹豔輝】據台灣“中央社”4月4日,台鐵“太魯閣號”408次列車出軌事故造成重大傷亡,涉肇事的義祥工業社負責人李義祥被花蓮地方法院裁定50萬元(新台幣,下同)交保,花蓮地方檢察署後提出抗告。今天(4日),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裁定撤銷保釋,發回地方法院重新裁定。

李義祥(右)3日離開法院時以揹包遮臉(圖片來源:台媒)
“太魯閣號”408次列車於4月2日上午發生重大死傷事故,報道稱,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對被告李義祥申請羈押,經花蓮地方法院審理後以新台幣5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等免予羈押。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4日撤銷原裁定,發回花蓮地方法院重裁。
報道稱,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表示,原裁定認為被告與其他相關工程人員利害相反,湮滅罪證之虞不高,難認定有説明具體理由;而被告供述前後不一,與證人所説不一致,加上李義祥之前有讓他人偽造文書的犯罪記錄,原裁定對此未作評價。
關於潛逃之虞部分,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表示,本案死傷嚴重,被告可能面臨相當重的刑責及高額民事賠償責任,現有事業、財產可能化為烏有,加上規避刑責的人性、逃亡的風險性,雖以50萬元交保免予羈押,仍應審視被告資力、家庭狀況等因素,裁定交保有理由不備疑慮。
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稱,原裁定還告知被告李義祥不得與相關人等接觸,但幾乎無監督機制,有湮滅證罪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