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筆、“豬嘴”……店鋪公開賣“暴動物資”,立法會議員:有“煽動暴亂”之嫌
【環球網綜合報道 記者趙友平】香港《星島日報》4月5日消息稱,“修例風波”結束多時,不少激進示威者仍保存大批攻擊性武器等“暴動物資”,有人疑以低價收集有關物資,再經店鋪和網店轉售牟利。《星島日報》記者在其中一家店鋪發現,店內不但出售可以致盲的激光筆、刀具、“豬嘴”(防毒面罩),還有印有“港獨”口號的徽章。香港有律師表示,店方可能觸犯香港國安法,買家亦有可能違法。香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認為店方有“煽動暴亂”之嫌,建議警方介入調查。

香港《星島日報》報道截圖
報道稱,《星島日報》記者調查發現,有店鋪在網上公開發售“暴動物資”,及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的物品。有自稱“方丈”的男子在社交媒體開設專頁,圖文並茂展示“示威物資”供網上訂購,記者聯絡對方後,被告知可前往旺角一家樓上鋪(開設在閣樓、一樓或以上樓層的商鋪)仔細挑選。
報道稱,記者抵達後,發現小小的店鋪內放置了大量不同類型的貨品,包括玩具、包裝食品、印有英國國民(海外)(BNO)護照圖案和已解散香港激進反對派組織“學民思潮”徽號的T恤,也有經常在“修例風波”現場出現、可被視為攻擊性武器的產品,其中被激進示威者用作照射警員眼部的激光筆(槍)每支售價一百港元,店主聲稱其光線射程很遠,“夜晚可以照射到維港對岸!”該店還售多款俗稱“豬嘴”的防毒面罩(價格由200港元至7000港元不等),以及印有“港獨”口號的徽章、“勇武派”經常戴的面具等。

有人穿上從“物資店”購買的全身裝備,並開啓激光筆供記者拍攝。圖自香港《星島日報》
此外,該店還出售多款露營、遠足常用的萬用刀和野外槍戰裝備,包括可加裝鋼板的戰術背心、頭盔、面罩、護肘及護膝等。《星島日報》稱,雖然出售這些物品並不違法,但因以前經常被“勇武派”使用,店方出售顯然有特別用意。據瞭解,店主在“修例風波”期間已在網上買賣防毒面罩等“物資”,及至去年10月開設實體店。
香港大律師陸偉雄對此表示,持有或出售這類物資,若沒有合理解釋,或已違反“藏有攻擊性武器”或“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出售者和購買者均可能違法。他解釋稱,不能單靠物件判斷買賣者違法與否,應視雙方在使用目的有無合理解釋和合理權限,比如,市民持有刀具,以刀具輔助烹飪是合法,但若以刀具傷人則觸犯法例,而出於政治目的也可能違法。至於店鋪內持有和出售印有“港獨”口號的徽章,陸律師稱,這可能違反利香港國安法,但須視其出售意圖,至於購買者是否違法也要看用途。
據《星島日報》報道,對於有店鋪出售“暴動物資”和印有“港獨”口號的襟章等產品,香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關注,她認為店方有“煽動暴亂”之嫌,並擔心事件只是冰山一角。她對民間可能藏有大量可作攻擊性武器的“暴動物資”表示擔憂,“社會事件後香港元氣大傷,但不少‘黑暴’和外國勢力仍在蠢蠢欲動。”她表示,公眾期望社會恢復穩定和安全,早日重振經濟,希望警方介入調查,將涉嫌違法者繩之於法。
香港警方對此則表示,個別活動是否觸犯香港國安法,須視其相關情況而被定,包括事實、相關的行為和意圖、所得的證據等因素而定,並會根據相關法律處理。警方不會就個別情況作出評論。